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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支部委员会 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年01月22日 21:48 文字:机电工程学院 责编:陶智 监审:廖伟 点击:[]

按照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集团部署要求,制定关于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和学校党委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知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教育引导所辖全体党员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教育引导学院广大党员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立德树人、教书育人,为龙江和垦区振兴全方位振兴、奋力推进北大荒二次创业和学院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二、方法步骤

(一)评议党员的会议形式。要紧紧围绕主题教育,遵循“团结-批评-团结”方针,党支部通过召开党员大会方式,对于所辖全体党员进行民主测评。

(二)评议党员的等次评定。民主评议党员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4个等次。(预备党员参加民主测评,但不评定等次。)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支部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定“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问题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对受到党纪处分党员的民主评议等次,按照《组工通讯》2021年第65期规定执行。

参加民主评议的人员范围为:机电工程学院党支部所辖各教研室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代表。

(三)评议党员的结果运用。支委会将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和参加主题教育情况,实事求是地对所辖每名党员提出批评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对评定为“优秀”的党员可作为评先评优、推荐遴选等重要参考依据;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给予肯定鼓励,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定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不足,帮助改进提高;对评定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程序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三、有关要求

(一)压实落靠责任。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要主动扛起和压实责任,统筹安排、认真谋划,分工明确、评议客观,推动整改、改进提高。党员领导干部要履行“一岗双责”,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动接受师生党员评议。

(二)加强组织指导。党支部将会议和活动安排,提前报送分管或联系院领导班子成员,便于加强指导和落实“双重组织生活”要求。党支部将提前邀请组织部、纪委等部门列席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列席会议进行综合指导。

(三)上报有关材料。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实制度,做好有关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上报工作(1月底前完成),党支部将认真填写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并于1月31日前发送到组织部张英南办公网邮箱。

附件:民主评议党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机电工程学院支部委员会

                      2024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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