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校学生军事训练期间的各项工作,保证军训期间正常的训练、工作和生活秩序,确保军训的安全稳定,圆满按时完成各项军训任务,提高军训效果,使学生在军训中受到锻炼,增强集体荣誉感,强化组织纪律性,养成良好的习惯,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特制定本规定。
一、军训安全管理
(一)高度重视军训期间的安全工作,熟悉掌握应对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防各种事故的发生,保障学校军训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牢固树立军训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意识,坚持安全稳定第一的思想,层层负责,责任到人,狠抓落实。
(三)强化军训学员安全教育,把安全工作始终贯穿于整个军训的全过程,每个训练科目都要做到开始有要求,中间有检查,结束有讲评。
(四)严格遵守军训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训练强度适当,关注特异体质学生,杜绝盲目蛮训,做到科学施训,预防意外发生。
(五)严防骗、盗、丢失、失火、触电、雷击、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
(六)关注学生思想动态、心理状况,如有情况,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处置。
(七)严格执行军训期间学员请销假制度,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
(八)军训各组织机构成员、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参训辅导员要经常深入军训现场,及时掌握情况,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九)如发生事故必须第一时间上报并妥善处置,及时查明原因。
二、军训请销假管理
(一)军训学员请假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相关管理规定,参训学生原则上不得请假,特殊情况(因公需要外出或因故不能参加训练)必须请假者,应持书面申请逐级请示,按规定权限批假,请假条统一交到军训检查指导办公室,未经批准不得外出。
(二)请假权限:半天由连指导员(辅导员)批准,一天由营教导员(各学院主管领导)批准,两天及两天以上由军训办公室批准。无特殊情况,请假时间超过军训课时的1/3不得学时。
(三)学员因病不能参加军训的,应持医院医生开据的请假证明,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四)假满后必须逐级销假,方可归队。因特殊情况批准后,方可续假,未经批准,超假、逾假不归者,按学校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对于无故不参加军训1天、2天、3天、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处分;凡在军训中受警告以上处分者,没有资格参加一年内的任何个人的评优评奖。
三、军容风纪管理
(一)军训期间必须按规定统一穿着军训服装。不得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
(二)军训期间男学生头发按照军人要求,不得奇形怪色、不准留长发、大鬓角、胡须、染黄绿兰等颜色;女生不准披散长发。着军装时,不准戴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不准佩戴非统一指定的徽章、标志。
(三)要举止端正、姿态良好;不准袖手、背手和手插衣袋;行走时不准吃东西或搭肩挽臂。
(四)对不符合军容风纪的同学要当场纠正,学员要服从纠正,立即改正,不得无理取闹;对严重违反军容风纪及不服从管理者要进行批评教育,扣个人考核分和集体考核分,屡教不改者要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进见或遇见首长或领导、老师时,要问好;在室内,首长、老师来访时要自行起立,有礼貌的回答的问话。对待首长和班长以上领导,要用好“到”、“是”、“报告”等军用术语。对待同学要用好“你好”、“对不起”、“请谅解”等文明用语。
(六)严格遵守训练场纪律。在训练场上,口令就是命令,必须无条件服从和执行,不准顶撞教官、领导;不得无故旷课。
(七)在校内公共区域内要遵守秩序,不得聚众喧哗哄闹,不得在训练场、会场、饭堂发嘘声、起哄、鼓倒掌。
(八)自觉在用水、洗澡、就餐、就寝、就医等方面,讲团结、讲文明、讲礼貌,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不得闹矛盾;严禁出现打架、斗殴、偷窃、诈骗、损坏公物等违纪违法行为。
四、军训作息管理
军训期间,所有军训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军训作息时间,按时参加早操、内务整理、操课训练、就餐、就寝及其他相关活动。具体时间安排按《军训作息时间表》执行。
五、军训先优评比管理
为了鼓励各营、连(各学院)认真做好军训工作,激发同学们的军训热情,提高寝室内务整体水平,圆满完成军训工作任务,军训期间学校将依规开展“军训先进营”、“军训内务先进营”、“军训组织先进营”“军训先进连”、“军训内务优秀寝室”及“军训优秀指导员(辅导员)”“军训先进个人”的评比工作。具体评比工作按照《军训先进集体评比标准及办法》《军训寝室内务卫生评比办法》《军训优秀学员评比标准及评比办法》执行。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武装部
2024 年 8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