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制发《关于评选 2024 年省级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现机电工程学院开展评选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关于推荐评选的项目
拟推荐省级“优秀毕业生”。
二、关于推荐评选的范围
机电工程学院在籍2024年应届毕业生。
三、关于推荐评选的名额
学院拟推荐评选名额按照不高于 2024 年应届毕业生总数 2%的比例推荐:机制教研室拟推荐2名,机电教研室拟推荐4名,计算机教研室拟推荐8名。
四、关于推荐评选的标准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
(二)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学生行为准则,自觉维护社会稳定和民族团结。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在校期间未受到过纪律处分,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学习,成绩优异。按时修完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在校期间(2021-2022学年和 2022-2023学年)学习成绩(必修和专业选修文化课成绩),排名不低于年级排名前 30%,实习期间表现良好。
(四)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创新创业等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在学术、科研、创新创业大赛、技能大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志愿服务、社会工作,模范带头作用突出,能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有突出的表现和事迹。在校期间(2021-2022学年和 2022-2023学年)操行评定成绩良好以上,且每学期都得及格。
(六)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健康的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具有积极、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在校期间体能测试成绩在合格及以上。
(七)积极响应号召应征入伍,献身国防事业,自愿投身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我省县级以下乡镇基层就业创业的毕业生,有积极合理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选。
五、关于推荐评选的方法步骤
(一)学院下发有关推荐评选通知,并在全院公布评选相关事宜。
(时限要求:4月25日前)
(二)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提交评选申请;班主任组织相关人员对提交申请的学生进行认真评议,严格按照标准评选,拟定推荐名单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到学院;学院对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严格审核,拟定学院评选的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向学工处提交拟定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
(时限要求:4月26日-5月8日)
(三)学工处将组织对学院拟定推荐的学生进行复核,并将复核合格学生名单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5 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领导审批确定推荐名单。
(时限要求:5月9日-5月15日)
六、关于推荐评选的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评选工作,及时向学生明确公布评选标准、公示时间和公示方式,充分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
(二)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名额和程序,做到“三级民主”评选,拟定推荐名单。
(三)学院在5月9日将《省级优毕业生推荐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后报学工处,同时将电子表格传报办公网邮箱,将《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表彰确认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按填表说明填写)报送学工处。
机电工程学院
2024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