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全体学生:
为激励我院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才、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评选办法》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关于拟推荐拟推荐评选2023―2024学年度校内奖学金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拟推荐的评选项目
校内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二、关于拟推荐的评选范围
机电工程学院在籍2022级和2023级学生。
三、关于拟推荐的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
校内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以专业为单位评选,奖励学生总人数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人数的5.5%。
1.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0.6%;每人1000元;
2.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1.5%;每人800元;
3.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3.4%;每人500元。
2022级学生:一等奖学金拟推荐名额3人;二等奖学金拟推荐名额9人;三等奖学金拟推荐名额19人。
2023级学生:一等奖学金拟推荐名额5人;二等奖学金拟推荐名额12人;三等奖学金拟推荐名额26人。
四、关于拟推荐的评选条件
(一)校内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受到的纪律处分在本《通知》发布前已解除。
3.道德品质优良;评选学年(2023-2024学年)内两学期德育考核平均成绩在75分(良好)以上,且每学期都得及格。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较突出。
6.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劳动;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评选学年(2023-2024学年)体能测试成绩在合格及以上。
8.国奖奖学金和校内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校内奖学金各等级关于学习成绩具体要求
1.一等:技能考核为优秀,评选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专业选修课)各科平均成绩(算术平均分)在85分以上。
2.二等:技能考核为优秀,评选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专业选修课)各科平均成绩(算术平均分)在80分以上。
3.三等:技能考核为优良,评选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专业选修课)各科平均成绩(算术平均分)在75分以上。
五、关于拟推荐的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下发通知[10月8日]
按照学校下发《通知》,在学院公布评选范围、名额、条件、程序及安排,学院及班主任在学生当中开展有效的宣传。
(二)学生申请和学院评选[10月9日-10月15日]
1.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提交书面申请。
2.班主任组织班级评选小组对提交书面申请的学生进行条件审核和民主评议,严格按照条件评选,拟定推荐名单提交到学院。先进班集体由班主任直接向学院申请评选。
3.学院对班主任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严格的条件审核,拟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向学工处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校审核公示[10月16日-18日]
学工处汇总、审核学院拟定推荐的名单,并将审核合格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关于拟推荐评选的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依规受理。学院将采取有效方式,将本通知相关精神向相关学生传达,确保每名学生知晓,并积极受理学生申请。
(二)高度重视,认真评选。学院领导及班主任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评选条件、比例、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的组织开展评选。
(三)精心准备,按时报送。学院于10月15日前将“附件6:《2023―2024学年度校内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传报到学工处赵红办公网邮箱,并将此表纸制版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和《评审表》(一式两份)报送学工处。
附件1: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申请表
2:2023―2024学年度校内奖学金推荐名单汇总表
3:2023―2024学年度校内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机电工程学院
2024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