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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二届黑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 2016年05月24日 09:07  唐鹏翔 ]

各分院: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黑龙江省创新创业相关政策精神,进一步激发学院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展示学院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与社会投资对接平台,黑龙江省教育厅将于2016年5月-8月举办第二届黑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现学院组织校内初赛,具体比赛相关事宜如下:

一、大赛主题

拥抱“互联网+”时代,共筑创新创业梦想

二、参赛项目类型和要求

参赛项目要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发挥互联网在促进产业升级及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中的作用,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升级。发挥互联网在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创新网络化服务模式,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

参赛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林、牧、渔等;

2.“互联网+”制造业,包括智能硬件、先进制造、工业自动化、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材料、军工等;

3.“互联网+”信息技术服务,包括工具软件、社交网络、媒体门户、数字娱乐、企业服务等;

4.“互联网+”商务服务,包括电子商务、消费生活、金融、旅游户外、房产家居、高效物流等;

5.“互联网+”公共服务,包括教育文化、医疗健康、交通、人力资源服务等;

6.“互联网+”公益创业,以社会价值为导向的非营利性创业。

备注:所有分院推荐的参赛项目须真实、健康、合法且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涉及他人知识产权的,需提交权利人授权的相关材料,抄袭、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即刻丧失参赛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

三、参赛对象

根据参赛项目所处的创业阶段及已获投资情况,大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和成长组。具体赛条件如下:

1.创意组。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但尚未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参赛申报人须为团队负责人,同时必须为学校在校生。

2.初创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院在校生,或已经毕业且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3.成长组。参赛项目工商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3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3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参赛申报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须为学院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毕业生(2011年6月10日之后毕业)。

以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院跨专业组建团队。每个团队的参赛成员不少于3人,须为项目的实际成员。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可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四、赛程安排

(一)宣传及报名阶段

1.报名时间:2016年5月19日-2016年6月12日

2.报名要求:

(1)经与学院领导沟通,每个分院建议推荐3-5个项目,刚刚结合专业上报的大创训练计划项目建议优先选择申报;

(2)各分院报名创业团队学生人数一般不低于5人,最多不超过2名指导教师,初次报名时间截止到6月5日,各分院只上报项目名称、所属分院、负责人、指导教师、团队成员;创业教育中心按上报的数量和人数统一安排整体培训辅导;

(3)培训后各分院参赛团队按要求时间完成参赛材料的准备,于6月13日下班前将团队参赛项目计划书(电子版)和PPT以及汇总表(附件1)以分院为单位交至创业教育中心徐颖的办公网邮箱,参赛项目纸质版创业计划书(1份)送至育才楼创业教育中心213室,6月20日下午进行创业项目参赛团队项目路演,路演后入选者,由团队指导教师统一进入“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具体要求报名要求如下;通过登录“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进行报名、也可通过大赛APP(名称为“大创空间”)或大赛微信公众号(名称为“大学生创业服务网”)任一方式进行报名,同时撰写创业计划书,计划书模板由创业教育中心统一培训时发放。

(二)院内初赛时间

1.初赛时间:

2016年6月13日-2016年6月20日

2.初赛方式:

(1)创业项目的选取内容及创业项目计划书 (占总成绩50%)

(2)现场路演:(PPT现场解说5分钟,答辩10分钟),现场路演内容及规则按创业教育中心培训统一要求;

3.初赛前各阶段日程安排流程:

各分院组织报名创业教育中心培训创业团队撰写创业计划书团队上报材料路演评选上报。

4.推荐申报说明:

各分院需配备专门负责人与创业教育中心专职创业指导教师对接,对参加比赛的学生和专业教师进行创业计划书撰写与路演实施专门指导,入选的创业项目,则由创业教育中心聘请企业或创业专家进行评选,针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进一步指导,同时推荐优秀作品进入省级决赛,优秀者推荐参加全国比赛。(《创业教育中心与各分院专业对接表》详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1.本次大赛是学院按国家及省委及学院统一要求,目的是进一步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的重要举措,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积极组织教师指导学生报名,并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材料。

2.各分院应积极采用多种方式加强比赛的宣传,积极动员学生报名参赛,为学生参与竞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认真进行分院和学院参赛团队的选拔与指导,积极推进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创造力,不断提高学院的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水平。

3.本次比赛省赛获奖者:按省教育厅和学院要求

一是可按项目实际运作情况获得省内投融资;

二是可以申报年度创业基金申报的评选,指导教师和学生由省教育厅直接颁发指导证书;

三是可作为各分院创新创业改革成果;

四是可作为年度大学生创业计划训练的支撑,也是下一年大创训练计划拨的基础;

五是优秀项目入驻校内创业园。

六、本次大赛报名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老师、于老师

联系电话:88122801

七、附件

附件1:《黑龙江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参赛人员信息汇总表

附件2:《创业教育中心与各分院专业对接表

创业教育中心

二○一六年五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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