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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 2009年03月18日 09:09  佚名 ]

关于做好2009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各系部:

为做好我院2009届毕业生专升本工作,按照黑招办普招[2009]2号文件要求,现就我院学生专升本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工作原则

执行黑招办普招[2009]2号及学院关于《优秀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学习的规定》(农垦职院发[2008]1号)文件要求。

二、工作程序

按照省招办整体日程安排,我院专升本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1、3月16日下发通知;

2、3月17日各系部审核并推荐上报专升本学生名单;

3、3月18日教务处会同学工处对各系上报专升本学生基本资格进行复审,同时对各系部推荐名额与下达名额出现的差额,重新分配,并进行二次排序;

4、3月19日教务处确定最终推荐专升本学生名单;

5、3月20日全天公示;

6、3月20日学院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审核专升本学生名单,组织学生填报报名表;

7、3月23日上报省招办专升本学生名单;

8、4月9日发放准考证;

9、4月11日上午9:00-11:00时学生考试;

10、4月20-24日录取;

11、4月27-30接待咨询。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许淑云 (兼)

成员:许景润 孙冀红 聂爱林 刘陆军 李秀梅 吕秀丽 于海涛 杜兰花 于淑霞 田丽芬 李晓红 符啸威

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处考试中心(1307)

主任:许景润

成员:聂爱林 魏丽英 隋晓明

四、报名工作

(一)报名对象

2009届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15%比例推荐,按考生成绩5%比例录取。

(二)报名条件

1、推荐学生(外语专业除外)原则上应具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证书(英语A级证书)

2、在校学习期间无旷课记录、无违法行为、未受过任何处分且德育考核合格。

3、在报考之前修满本专业应修读最低学分。

4、报名时考生交报名考务费150元。

(三)报名程序

1、信息采集。考生本人依照《200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升入本科院校招生计划及专业对接手册》和报考信息采集填写说明(见附3)清晰、准确的填写“200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采集表”(见附表1)

2、信息核对、审查。考生报名信息采集完成后,《报考信息登记表》(见附表2),由考生本人核对,确认签名,绝不允许他人代签。学校审核后盖章。

3、数据上报。报名工作结束后,将考生报考信息(刻录成光盘)和考生填报的“200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生报考信息登记表”1份,3月23日报送省招办。

五、有关要求

1、专升本是一项政策性非常强的工作,事关学生今后的发展。各系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系部主任为第一责任人,要严格执行学院专升本工作有关规定,切实把有升学愿望、品学兼优的学生推荐到本科院校学习;

2、由于省招办下发专升本工作通知较晚,时间性又非常强,而我院2009届学生多数在校外实习,联系起来比较困难,望各系部按学院时间要求,采取一切必要措施,按时完成此项工作;

3、对于在专升本工作中违规操作,出现问题的,学院将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按学院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专升本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51-88127761 0451-88127970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教务处

2009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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