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31日上午,我院学工处组织师范系、医学系、管理工程系共40名学生参加了哈尔滨市中级法院打击刑事犯罪“秋风行动”公开审判大会。
本次“秋风行动”公审大会,集中公开宣判了哈尔滨市两级法院近期审理的十六起抢劫、抢夺、盗窃案件。27名被告人因犯盗窃罪、抢夺罪、抢劫罪、强奸罪、绑架罪等被判拘役三个月至死刑。其中,被告人张永生、徐亚彬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被告人李明、徐建国、李志、刘志刚、高闯被判死刑。在被告人中,有几名十八岁至二十岁的女孩,由于参与盗窃、抢夺等团伙作案,被判处有期徒刑,最长的时间为十年,她们 花一样的年华就将在牢狱中度过。其中有一名女孩,天真的神情似乎对自己的审判结果还没有概念,但在法律面前并不会因为一个人无知而宽恕他的罪行。通过对罪犯的现场审判,为学生上了一堂形象生动的法制教育课。
我院参加本次公开审判活动的主要是五年制初中起点高职学生,同学们亲临现场认真地听着每一起案件的宣判过程和结果,这是一次难得的法制教育课。公审会之后,同学们之间交流所见所闻所感,无疑在他们心灵深处受到了震憾。
通过参加本次活动,也提醒我们,要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不断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不要以身示法,还要教育学生学会保护自己,保护身边的亲人和朋友,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做到警钟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