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往届(12、11、10届)毕业生补考的通知
各教学分院:
根据教务处整体工作安排,12、11、10届毕业生补考工作近期开展,三届毕业生大补名单已发至各分院教学秘书邮箱中,请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联系、通知补考学生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如因个人原因没有参加补考的,责任自负,学院将不再另行安排补考。
一、时间安排
1、10月8日至10月21日各教学分院通知补考学生,并做好通知记录;
2、10月22日毕业生返校,到第一教学楼教务处考试中心(307)报到登记;
3、10月23日安排相关科目进行补考。
二、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带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无证件者不准进入考场,视为缺考;
2、考生应提前十分钟到达指定考场,只允许携带考试必备物品;
3、学院将严格考试纪律,希望考生积极复习,认真准备考试。
教务处
201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