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期间,学院对学生浴池进行了扩大装修改造。经研究拟将浴池内二楼南侧理发室进行租赁经营,具体方案如下:
一、经营期间,要保证房屋装修改造后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改扩建。经营期满,室内原有设施必须保证完好,如有损坏由经营者维修更换。
二、经营面积:30.60㎡。
三、经营范围:发型设计、理发、染发、烫发。
四、服务对象:学院内学生、教职工。
五、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学院周围理发店价格。
六、租赁期限:三年。
七、监管部门:经营期间由总务处负责监管。
八、双方责任
1.学院负责提供自来水(冷水)、电、暖的供应,学院按规定标准向经营者收取水电费用。如在经营中水电收费标准有政策性变化,学院不予调整租赁费用。
2.理发店经营的一切手续由经营者办理,费用自理。
3.经营期间所发生的排污费、检测费等各项费用由经营者自理。
4.投标人在中标后需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经检查理发室设施未损坏及丢失后返还给中标人(无利息)。
5.中标者必须自己经营,不得转租转包。一经发现或有举报查实不是个人经营时,则取消经营资格,其损失由经营者自负。
6.理发店租赁费最低限价3.8万元,采取竞价方式,以最高报价为中标商。经营者必须按合同约定第一年在合同签订时缴纳租赁费,第二、三年必须在执行合同前一个月及时足额缴纳租赁费用。
九、违规责任
1.中标人必须做到依法安全经营。在经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经营者自己承担。经营者要自觉服从学院的防疫、安全、卫生和管理人员检查。
2.经营者在租赁期间,不服从学院管理,违反合同约定,学院有权扣罚履约金或终止合同;终止后所有损失由经营者自负。
3.若因使用假冒伪劣商品及过期商品,一经发现,学院有权终止合同,并由经营者承担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4.由于单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5.租赁人的履约保证金三年期满后返还。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中止经营的,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报名时间二天,截止到2022年8月25日下午四点,8月26日9:00时在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办公楼二楼中会议室进行竞价,同时每个投标人需把写有项目名称、报价、公司名称或姓名、联系方式的明细密封交给王老师。
十一、联系人:王老师 13796156806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2022.0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