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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2019年03月19日 08:27 作者:武春燕 编辑:教务处

为贯彻落实《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教务处协调保卫处、各分院,于2019年3月12日15:00在教务处会议室召开了“学生实践教学安全会议”。参会人员有学院副院长李洪亮、教务处处长聂爱林、各分院领导及实验室管理人员、保卫处领导等,会议由聂爱林主持。

教务处副处长姜洪雨传达了上级文件精神,对此次通知中安全检查的关注要点进行了解读。张伟臣代表保卫处从用电安全、火灾隐患及管理制度方面对实验室进行了要求。

李洪亮对贯彻落实《通知》精神进行了部署:1、要求各分院对实验室进行安全自检,彻底排查,查缺补漏。2、实验实训项目的开设要严格审核、进一步优化,但凡涉及剧毒试剂,有替代的替代,无法替代的此类实验禁止开设,在实验安全方面“宁听骂声,不听哭声”。3、实验室安全责任要落实在人,要完善并加强实验室安全准入制度,加强实验室管理员、实验室安全员队伍的建设。

李洪亮还强调了2016级学生的顶岗实习工作:1、各分院要确定顶岗实习对象,做好顶岗实习前的工作。2、原则上学院集中安排实习,不要产生绝大多数学生自主实习的情况。3、按国家顶岗实习文件要求遴选实习单位,尽量要专业对口进行顶岗实习。

聂爱林对此次会议进行了总结,要求各分院认真领会《通知》精神,落实李院长的工作安排,三月底完成各分院自查报告及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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