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党委《关于开好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精神,师范教育分院党支部于6月13日下午以党小组为单位分别在行知楼210、406、407、408教室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并进行了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为召开好本次组织生活会,分院党支部认真制定方案,组织广大党员重温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求广大党员学习了《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2018—2022年)》、《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的通知》文件精神;会前与各党小组长召开了组织生活会的筹备会。分院党支部在全面开展谈心谈话,广泛征求建议、意见的基础上,确保了本次组织生活会的质量和效果。
会上,分院党员按照《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育人环境实施方案》、《高等学校在职教师从业行为“十禁止”》和“四有”好老师标准、“四个相统一”、“四个引路人”的要求认真查摆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深刻开展了批评和自我批评,作出了整改承诺。分院教师党员纷纷表示要以“四有”教师为标杆做一名好老师,时刻牢记“四个引路人”目标,以“四个相统一”作为为师、为学的重要遵循,切实承担起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神圣职责。
随后,各党小组发放了《民主评议统计表》,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进行党员投票测评。
整个组织生活会始终在严肃、坦诚的气氛中进行,大家查摆问题全面,剖析根源深入,发言热烈踊跃,使全体党员感受到了一次深刻的党性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