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江北校区)关于评选2022-2023学年度校内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及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农垦职院学工处发[2023] 14号)-通知公告

2023年08月22日 09:46  

农垦职院学工处发[2023] 14号

江北校区各学院: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才、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和《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评选办法》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及时做好江北校区2022-2023学年度学生“先、优”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一)校内奖学金(一等、二等、三等)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三)三好学生

(四)先进班集体

二、评选范围

江北校区全日制在籍2021级和2022级学生,包括扩招灵活方式教学学生;2021级和2022级各班级。

三、评选比例和奖励标准

(一)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占学生干部总数10%。

(二)校级三好学生:占学生总数的8%。

(三)校内奖学金:分为三个等级,以专业或学院为单位评选,奖励学生总人数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总人数的5.5%;

1.一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0.6%;每人1000元;

2.二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1.5%;每人800元;

3.三等奖学金:占学生总人数的3.4%;每人500元。

(四)先进班集体:先进班集体占班级总数的20%。

四、评选条件

(一)校内奖学金的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受到的纪律处分在评选学年前(2022年8月29前)已解除;

3.道德品质优良;评选学年(2022-2023学年)内两学期德育考核平均成绩在75分(良好)以上,且每学期都得及格。扩招(专项班)学生所在单位、社区或村委会评价优良;

4.热爱所学专业,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5.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较突出;

6.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集体活动;热爱劳动;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各种社会工作和文体活动,身心健康;

7.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评选学年(2022-2023学年)体能测试成绩在合格及以上。

校内奖学金各等级关于学习成绩具体要求:

1.一等:技能考核为优秀,评选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专业选修课)各科平均成绩(算术平均分)在85分以上。

2.二等:技能考核为优秀,评选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专业选修课)各科平均成绩(算术平均分)在80分以上。

3.三等:技能考核为优良,评选学年必修课和限选课(专业选修课)各科平均成绩(算术平均分)在75分以上。

(二)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受到的纪律处分在评选学年前(2022年8月29前)已解除;

3.尊师爱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评选学年(2022-2023学年)两学期德育考核平均成绩在75分(良好)以上,且每学期都得及格。扩招(专项班)学生所在单位、社区或村委会评价优良;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评选学年 (2022-2023学年)技能考核为优良,必修课和限选课(专业选修课)各科平均成绩(算术平均分)在75分及以上;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评选学年(2022-2023学年)体能测试成绩在合格及以上;

6.积极参加劳动、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受到的纪律处分在评选学年前(2022年8月29前)已解除;

3.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勇于进取,评选学年(2022-2023学年)内无不及格科目;

4.道德品质优良,评选学年(2022-2023学年)两学期德育考核平均成绩在75分(良好)以上,且每学期都得及格;扩招(专项班)学生所在单位、社区或村委会评价优良;

5.学生干部(在任的校级、院级及班级学生干部等)任职须满一年;

6.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胜任承担的社会工作,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7.评选学年(2022-2023学年)体能测试成绩在合格及以上,带动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四)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条件

1.班级学生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班级学生评选考查学年(2022-2023学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受到的纪律处分在评选学年前(2022年8月29前)已解除;

2.班委会成员精干团结,有凝聚力、号召力,密切联系同学,积极肯干,以身作则,班级管理成绩显著;班级学生思想活跃,积极上进,团结互助,关心集体,热爱劳动,文明向上,爱护公物;

3.班级学生学习目的明确,有勤奋学习、刻苦钻研的优良学风,同学互帮互学,共同提高,全班各学生评选学年(2022-2023学年)学习平均成绩良好率达70%以上,不及格率低。(成绩良好指70分及以上);不及格率指不及格人数/总人数)

4.班级学生尊敬师长,自觉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维护公共道德,文明礼貌,讲卫生,班级寝室整齐干净,积极参加学院、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并成绩突出,班级各学生评选学年(2022-2023学年)德育考核平均成绩均达到60分及以上;

5.课余文化生活健康丰富,大多数同学能坚持经常性的体育锻炼,评选学年(2022-2023学年)各学生体能测试成绩合格率在95%以上。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下发通知[8月22日]

学生工作处下发《通知》,在全校公布评选范围、名额、条件、程序及安排,各学院及辅导员在学生当中开展有效的宣传。

二)学生申请和学院评选[8月23日-9月11日]

1.学生本人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

2.辅导员组织班级评选小组对提交书面申请的学生进行条件审核和民主评议,严格按照条件评选,拟定推荐名单提交到学院。先进班集体由辅导员直接向各学院申请评选;

3.各学院对辅导员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严格的条件审核,拟定本学院推荐名单,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向学生工作处提交相关材料;

(三)学生工作处审核公示[9月12日-20日]

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学院拟定推荐的名单,并将审核合格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依规受理。相关学院要采取有效方式,将本通知相关精神向全体学生(包括不在校的扩招(专项班)学生)传达,确保每名学生知晓,并积极受理学生申请;

(二)高度重视,认真评选。各学院领导及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评选条件、比例、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的组织开展评选;审核合格的推荐名单必须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处;

(三)精心准备,按时报送。各学院于9月12日前将“附件6:《2022―2023学年度校内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传报到学生工作处王宏荣办公网邮箱,并将此表纸制版本(学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和学生填写的《评审表》(一式两份)报送学生工作处。


附件1: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校内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三好学生评审表

附件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附件4: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先进班集体评审表

附件5: 2022―2023学年度校内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6: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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