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1、职工代表大会是代表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2、学院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一年一次。
3、召开职代会或职工民主大会,都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即:由农垦工会审批。
4、职代会内容:
⑴、讨论审议院长工作报告、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以及其他重大改革方案;
(2)、讨论职工福利、医疗、房改等有关职工切身利益方面的问题;
⑶、讨论通过学院各部门的规章制度;
(4)、民主评议学院党政领导干部;
⑸、听取财务处对学院招待费支付情况的报告;
(6)、学院领导做职工提案解答报告。
(7)、学院领导做院务公开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