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切实做好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转段考试工作,结合学院和各试点中职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转段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转段考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组成如下。
组 长:孟凡龙(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党委书记)
许淑云(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院长)
副组长:李洪亮(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副院长)
李永林(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工会主席)
冯明勤(黑龙江农垦工业学校校长)
王传峰(黑龙江农垦机械化学校校长)
成 员:聂爱林、于海涛、赵宪利、房恒如、潘亚芬、牛红云、邵英峰、于洪波、刘艳、高学金、陈黄友、邢庆福、何恩义、刘立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教务处,办公室主任由教务处处长聂爱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转段考试工作。
二、资格审查
1、2013年被试点中职学校录取,并在二三分段试点专业就读,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2、申请参加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转段升学的学生,需完成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习任务,且成绩达到合格以上。
3、在校期间表现良好,具有良好的纪律观念、道德修养、社会公德、进取精神、劳动观念、社会实践及卫生习惯,学习态度端正,法律意识及团队意识强,无不良嗜好,德育考核合格。
4、免考及加分项目
学生在校期间获省教育厅主办的中等职业学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获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者,毕业当年可免试保送就读;获全省技能竞赛二、三等奖者,在高职院校录取时,可在考生考试成绩的基础上分别加20、10分;获全省技能竞赛优秀奖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以上免试或获奖人员由试点高职院校会同中职学校填写《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免予考核申请表》,经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复核、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可以免予参加高职院校考核,就读高职院校对应专业。
三、考核内容
根据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学生转段升学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精神,学院采取“过程考核+课程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以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的综合素质及职业核心能力。
(一)过程考核
1、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过程要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和管理,参加转段考核的全部学生在中职学习阶段的所有课程,须由中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出具成绩单和学生成绩合格证明。
2、综合素质考核以中职学校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德育操行成绩为准,主要评价学生在校期间的品德修养、自我管理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等,参加转段考核的全部学生的综合素质成绩(以百分计)由中职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提供,占总成绩的20%。
以上成绩(加盖教学管理部门公章的纸质材料及电子成绩单)的上报时间为5月21日前。
(二)课程考核
课程考核包括专业理论考核及专业技能考核两部分。
1、专业理论考核以人才培养方案中的专业课程为依据,采取闭卷形式,考试时间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30%。
2、专业技能考核以现场操作形式进行,重点考察学生操作的熟练及规范性,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课程考核大纲由高职院校和中职学校共同确定,命题、阅卷由高职院校完成,考试的组织由中职和高职共同完成。
四、考核安排
1、考试时间:5月下旬,上午考核专业理论,下午考核专业技能。
2、考核地点:在中职学校设立2个考点,各中职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就近选择。
3、转段选拔考核收费标准按《黑龙江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收费管理的通知》(黑教联﹝2007﹞1号)执行。
五、录取
1、考核成绩确定:考生录取总成绩由过程考核及课程考核成绩组成。
2、录取原则:学院在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按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3、录取时间:6月22日前学院完成学生转段升学遴选工作,将拟录取学生名单上报教育厅,经审核通过后办理录取手续。
六、工作要求
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试点学生转段升学考试工作按高考要求执行,中、高职学校均须成立中高职衔接贯通培养学生转段升学工作领导小组,严格管理考核过程,严肃考风考纪,对在学生转段升学遴选工作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