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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开展院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7年02月28日  点击:[]

各部门:

为贯彻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工作精神,引导全院教师进一步加强教学研究和专业实践,服务教师的专业化发展,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结合学院教科研工作的实际情况,设立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院级研究课题。院级课题研究遵循“项目源于应用,应用促进研究,研究提升应用”的基本原则,面向全院教师,大力提倡校本研究、应用研究,深入研究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及特点,为促进学院发展建设服务。原则上,上级课题的申报在批准立项的院级课题中进行推荐。

申报院级课题的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院级课题的申报范围参考《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课题指南》,题目可自拟。

二、申报条件

1.课题负责人要求具有中级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2.每项院级课题限报负责人1名,课题组成员(负责人不计算在内)人数为5-9名,每位成员必须要有明确的承担任务,严禁挂名。负责人在同一时间内只能承担一项课题(含各级课题),课题组成员不得以负责人身份申报与该课题内容相近的课题。凡已承担院级课题尚未完成,或不按照要求完成课题相应阶段研究任务的负责人,不允许再申请新的院级课题。

3.未列入部门年度科研管理工作计划的课题不具备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

1.课题申报人须认真填写《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课题申请·审批书》,于3月20日上报给本部门,由部门组织科研管理领导小组进行评审,申报人按照部门科研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的修改意见修改后经部门科研管理领导小组再次审核,择优上报科研处。

2.科研处对上报院级课题申请人的资格及填表内容进行核实后,上报主管院长,并组织学院学术委员会进行立项论证、审核打分,按照限额择优立项,并由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确认为院级课题。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严格按申报书要求规范填写《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课题申请·审批书》,可另加附页。其中课题组成员填写的内容要经过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2.院级课题的研究周期为一年半至三年半。申请(填表)时间写申请当年的3月10日,结题时间写拟结题年度的9月10日。立项课题的研究周期从申请之日算起。无故逾期不结题者,按撤项处理。

3.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推荐上报的课题在《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课题申请·审批书》中撰写初审评议并签署推荐意见,并由部门填写《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课题申报汇总表》,统一报送学院科研处307室,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直接报送的课题。

(1)申报部门统一报送的材料包括:按照部门评审意见修改后的《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课题申请·审批书》1份(加盖公章)、《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课题申报汇总表》1份(加盖公章)。

(2)同时提交《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课题申请·审批书》和《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课题申报汇总表》的电子版至李建华邮箱,邮件名称为“2017年院级立项-单位名称”(如“2017年院级立项-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

五、课题名额分配

每个分院不超过8项,每个部(中心)不超过5项,其他部门不超过3项。

六、申报材料收取时间

科研处统一收取申报材料时间为3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为确保院级课题的顺利运行,请各部门按要求提前做好初评和材料汇总工作。

科研处

二〇一七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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