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根据黑龙江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和黑龙江省财政厅联合下达的《关于申报2017年度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项目的通知》要求,学院对符合资助范围的项目进行组织申报。
一、资助范围
《通知》要求出版专项经费资助对象是全省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而又由于经费不足出版困难的优秀社会科学学术著作(纸介出版物),特别是对学科创新发展起关键作用的研究项目,对弘扬民族精神传承民族文化有重大作用的学术成果,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优秀作品。
下列作品不列入资助范围:社会科学译著、外文著作、教材、工具书、科普读物、论文集等汇编作品、再版作品,已获得国家、省级及其他各种财政性基金或财政专项资金资助的出版项目,国家审查未备案、调研报告未结项的。
二、资助方式
专项资金只用于资助作者在省内出版单位的出版费用。省社科联组织专家从申报的社会科学学术著作中遴选出优秀学术著作给予资助。对于入选的拟出版著作,省社科联将“统一标识、统一版式”出版。资助费用拨付给出版单位,不足部分由作者筹措解决。主要作者所在单位可参照省级课题的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和匹配。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
1.申请资助的著作须完成全部书稿,观点正确,学风严谨,标注规范符合出版要求,重复率不超过20%;
2.申报人须为著作的著作权人。著作权人原则上不得多于3人,著作权人若为多人,申报者须为第一著作权人,并出具其他著作权人签署的同意申报资助的意见书或委托书,著作权必须不存在任何争议;
3.申请资助的著作内容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45岁以下的青年社科工作者的首部学术著作;
4.每位申报人只能申报1个资助项目;
5. 凡申报资助项目,则视为作者同意使用统一封面设计。
(二)申报材料
申报资助项目需提交如下材料,材料申报后不予退还:
1.《黑龙江省社会科学学术著作出版资助申请书》(可在省社科联官方网站下载,网址为www.hljskl.gov.cn)一式3份及电子稿1份;
2.申请资助的完整书稿纸质稿1份及电子稿1份(Word版,文件小于20M)。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人将上述材料报送至各部门,由各部门初审后签署推荐人意见,于4月5日前统一将本部门符合条件的项目材料报送至科研处307室,电子稿发至李建华邮箱。
科研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