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部、中心):
为贯彻落实2014年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12〕4号)的要求,推动我院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学能力提升,搭建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和教学风采展示的平台,学院定于2015年4月至2015年6月举办第二届微课教学比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任课教师。
二、比赛内容及要求
“微课”是指教师围绕某个知识点或教学环节开展的简短、完整的教学活动。微课要包含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充分体现具有高职高专教育特色的学做一体的教学活动设计。参赛教师自选一门课程,精心备课,充分合理运用各种现代教育技术手段及设备,设计课程,并配套提供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
1.多媒体教学课件要求
多媒体教学课件限定为PPT格式。要求围绕教学目标,反映主要教学内容,与教学内容合理搭配,单独提交。
其他与教学内容相关辅助材料如练习测试、教学评价、多媒体素材等材料也可单独提交。
2.教学设计要求
教学设计应反映教师教学思想、课程设计思路和教学特色,包括教学背景、教学目标、教学方法和教学总结等方面内容,并在开头注明讲课内容所属专业、课程及适用对象等信息。文件格式:WORD文档。
3.教学视频要求
时长5-10分钟为宜(不超过15分钟);视频图像清晰稳定、构图合理、声音清楚,主要教学环节有字幕提示等;视频片头应显示微课标题、作者、单位。
三、比赛日程
1. 2015年4月13日-2015年5月8日。各分院(部、中心)推荐选拔参赛教师阶段,按分院(部、中心)人员15-20%的比例推荐参加学院比赛。
2. 2015年5月11日各部门报送参赛教师材料至教务处张海军办公网邮箱,包括教学设计文本、多媒体教学课件等辅助材料。
3.2015年5月12日至2015年 6月19日。参赛教师录制微课视频阶段。如教师无法自行录制视频,可联系教务处协调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协助进行。
4. 2015年 6月23日参赛教师上报微课视频及相关参赛材料。
5. 2015年6月24日至2015年 6月30日学校评审阶段。学校将组织专家根据录制视频参照2015年全国高校(高职高专)微课教学比赛评审规则评分,产生一等奖5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0名,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最终评选结果,对获奖的教师颁发证书,并按教学建设工作量中教师获奖项目、级别加分。根据省级竞赛分配限额推荐参加省、国家微课比赛。(全国高校微课比赛网站http://weike.enetedu.com)
比赛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请有关单位认真组织,广泛发动,积极为教师参赛创造条件。
附:2015年全国高校(高职高专)微课教学比赛评审规则/uploadfile2015/file/20151026/20151026154421_32167.docx
教务处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