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学生管理服务 >> 正文

关于对曲歌等6名学生进行自动退学学籍处理的决定

2016年09月15日  点击:[]

经各分院上报有6名学生违反学籍管理规定应予退学。

相关规定:

1、国家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七条㈤、《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五节第四十条㈣:超过学院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无正当事由的应予退学;

2、国家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七条㈣、《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五节第四十条㈢: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

名单如下:

食品工程分院:2015级农产品质量检测2班曲歌,学号:1506100224。2015级绿色食品生产与经营班高爽,学号:1506080115。

2015级农产品质量检测1班冯家欣,学号:1506100118。

师范教育分院:2015级英语教育班孙佳宇,学号:1502070136。

护理分院: 2015级护理8班周长瑞,学号:1503310105。

经济管理分院:2015级建筑工程技术2班徐扬,学号:1501160208。

根据规定对以上6名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2016年9月15日—2016年9月27日)与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0451-88127953。

二〇一六年九月十五日

上一条:学院召开学业危机预警与援助工作总结汇报会 下一条:学院温馨迎新生 服务热情举措多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