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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给予叶金龙等六名学生自动退学学籍处理的公示

2017年05月11日  点击:[]

叶金龙、许玲巧、徐跃龙3名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国家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七条㈡、《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五节第四十条㈠规定:休学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名单如下:

经济管理分院:2013级物流管理3班叶金龙,学号:1301050325。

2013级旅游管理班许玲巧,学号:1304010113。

护理分院:2015级护理5班徐跃龙,学号:1503010509。

韩琪、周宇航、石光3名学生无故连续旷课两周以上,根据国家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七条㈣、《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五节第四十条㈢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名单如下:

食品工程分院:

2016级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2班韩琪,学号:1606110221。

2016级农产品加工与质量检测2班周宇航,学号:1606110216。

制药工程分院:2015级生物制药技术2班石光,学号:1503130221。

根据规定对以上6名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2017年3月17日—2017年3月27日)与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0451-88127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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