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分院上报有5名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复学申请,根据国家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五节第二十七条㈡、《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五节第四十二条㈡规定:休学期满,在学院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应予退学。名单如下:
食品工程分院:2013级种子生产与经营班张晓敏,学号:1306090124。
2008级食品营养与检测1班张艳英,学号:0602080111
师范教育分院:2003级普通师范教育一班刘洋,学号:03414155。
2006级学前教育三班薛英姝,学号:0206060313。
2009级电脑艺术设计班宇吉铭,学号:0201090136。
根据规定对以上5名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2016年4月22日—2016年5月9日)与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0451-88127953。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