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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19年05月23日  点击:[]

各市(行署)考试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招考办,各高职(高专)院校:

按照国务院和教育部高职院校扩招工作有关部署,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教职成〔2019〕1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6号)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省招委办公室制订了《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招生管理及章程备案工作,请联系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联系人:于博天,0451-53679615。招生计划管理工作,请联系省教育厅发展规划处,联系人:于涛,0451-53643957。考试管理与录取工作,请联系省招考院普招处,联系人:田继斌,0451-82376010 。


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5月22日


抄送: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招生考试院


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

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办法


一、报名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在我省报名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具有我省户籍,符合我省高考基本报名条件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应往届毕业生,以及具有同等学力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均可以报考。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具有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高等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2.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已经参加2019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并被录取者的考生。

二、报名工作程序

报名分为网上报名、现场确认、身体检查等工作环节。考生如不按时完成网上信息填报、现场确认等环节步骤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考生报名时免交报名费。已经报名参加2019年全省普通高考、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不用再重新报名,直接按照本办法第四条“志愿填报”相关要求进行网上填报志愿。

(一)网上报名

1.考生网上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5月27日至5月31日(含节假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6月1日至6月10日整理数据。

第二阶段:2019年6月11日至7月5日(含节假日),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

2.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www.lzk.hl.cn)后,进入网报中心,点击“2019年黑龙江省高职扩招专项计划考生报名入口”,凭考生本人身份证号进行注册,设置网上报名密码,并妥善保管密码。考生网上报名时须认真阅读考生网上报名必读和《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确认同意后方能进行网上报名。

3.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修改及查询本人信息。考生本人参照《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式)(见附件2),清晰、准确地在网上填写考生自然信息和报考信息,并严格按照信息格式和操作提示进行填报。考生要认真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考生信息填报后须下载《黑龙江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资格审查表》)。

(二)现场确认

考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考生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及信息确认从2019年7月15日9:00开始,到2019年7月19日下午17:00截止。现场确认包括:资格审查、现场信息采集、信息确认等基本步骤。

1.资格审查。具体审核考生户籍、身份、学籍、学力、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等情况。其中,当地教育部门、招考机构会同公安部门负责审核考生的户籍、学籍、学力等信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界定工作;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

各部门各单位(具体指人社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原工作单位、学校、派出所、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村委会等)在审核认定考生身份时,还需对考生思想政治品德现实表现进行评定,并在《资格审查表》上签字盖章。考生到现场确认时将《资格审查表》交给县(市、区)招考办。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2.触犯治安管理规定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2.现场信息采集。现场信息采集工作由县(市、区)招考办统一组织。采集的信息包含考生头像信息、指纹信息和身份证信息等相关信息。采集时,考生本人必须持《居民身份证》原件,经招考办工作人员核对无误后,使用采集设备对考生身份证、指纹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并当场摄像采集考生头像信息。如无《居民身份证》或因身份证无法被采集设备识别的考生不得报名。考生头图像采集标准参照普通高考标准执行。

3.信息确认。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后,现场打印《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由考生本人认真核对并确认签名,不允许他人代签。考生确认签名后,出现信息错误和信息造假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核对无误后,县(市、区)招考办签名盖章装入报考档案袋。考生参加扩招考试所需的纸介质档案由县(市、区)招考办负责组建。

(三)身体检查

报考扩招考试的考生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体检时间:2019年7月22日-26日。具体要求按照《关于做好2019年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的通知》(黑教联〔2019〕17号)规定执行。考生应携带《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见附件3)到当地招考办指定的医院或医疗机构接受身体检查。考生须于8月2日前,将体检表交到当地招考办,存入考生个人报名档案袋。

三、招生计划

2019年8月19日,在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2019年全省高职院校扩招计划和各高校招生章程。统筹考虑各高校计划完成情况、培养能力、考生报考情况等因素,依照高校申请,下达分校、分类别、分专业计划。针对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三部分群体单列招生计划,一部分面向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毕业生,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国控专业原则上不参加本次招生。

四、志愿填报

2019年8月21日—8月23日,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lzk.hl.cn),正式填报高职扩招志愿。每天系统开放时间9:00至20:00。每个考生可填报一所院校志愿,院校志愿下设6个专业志愿和“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选项。填报志愿的登录账号为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后六位。首次登录网报系统时,系统将强制修改初始密码。因考生本人保管密码不善或密码使用不当引起的后果,责任自负。未被我省2019年普通高考、中职对口升学录取且有升学意愿的考生,可在上述时间内填报高职扩招专项志愿。

五、测试形式和内容

2019年8月31日,各高校统一组织综合测试或面谈。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高校测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高校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本校专业培养要求组织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各高校通过联合测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备考负担,增加考生选择机会。具体测试形式和办法由高校确定,并通过招生章程对外公布。请各招生院校于2019年7月20日前向省教育厅高校学生处报送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纸质文件盖学校公章)。

六、录取及报到

高职扩招实行分阶段录取,共分两个阶段。考生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

第一阶段录取:2019年9月8日前,各高校公布参加本校招生考试的全体考生录取结果。

第二阶段录取:2019年9月12日前,在第一阶段未被高校录取的考生,可以向互认成绩的其他高校(未完成计划的高校)提出入学申请,经所申请高校考核(审核)通过后,由所申请高校办理录取手续。

各高校应在招生章程中明确互认成绩高校名单,以及接受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申请入学的程序办法。各高校应于2019年9月15日前到省招生考试院办理考生录取手续。9月20日前,各高校录取的学生报到入学。

七、第二次报名

2019年10月份,为退伍军人再组织一次扩招报名和考试录取,程序和要求与第一次基本相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今年高职扩招百万是党中央、国务院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确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进一步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重大机遇。各地各校要以政治思维提高站位,充分认识高职扩招的重大意义,确保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到位。各市(行署)教育局、招考办、招生院校要高度重视,认真按照国家和我省工作部署要求,明确任务,精心组织,在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的基础上完成好扩招任务。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地各高校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格执行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对报名、考试、录取等工作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要会同有关部门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维护好考试招生工作秩序。

3.加强信息公开公示。各地各高校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十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要公开违规举报电话和咨询电话,妥善处置信访问题,维护考生合法权益。要按照“谁主管、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晰各部门在考生资格审核中的主体责任、工作流程、审核规则,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

4.加强招生宣传服务。各部门各高校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市招考委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全面准确解读我省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和政策内容,利用各种途径广泛宣传,确保所有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应知尽知。要加强对考生的指导与服务,及时协调解决考生在报名、资格审查、信息确认、志愿填报、参加考试等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提高考生及家长的满意度。

附件:

1.黑龙江省2019年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2.黑龙江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样式);

      3.黑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体格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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