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辅导员:
为了做好2017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现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教育部的有关规定
㈠、毕业生图像采集是毕业办证工作的重要环节,拍摄的照片将由学校粘贴到毕业证书上,而拍摄的电子图像将上报教育部,作为学历证书的重要内容进行电子注册,并提供网上查询。
㈡、毕业生图像采集工作由教育部指定的新华社黑龙江分社负责完成,相片采集工本标准费为20元。
二、我院毕业生图像采集的规定
㈠、时间: 2016年4月21日、2016年11月份
㈡、要求:按着学生管理规定第三章第一节第十条规定未按学院规定缴纳学费的不予注册,毕业生必须交完全部在校学习的学费,否则没有电子注册资格。
㈢、提前实习的学生:考虑到大部分毕业生将于2016年7月份离校实习,为了不给这部分学生造成实习后返校照像的麻烦,学院决定2016年4月21日为离校实习的学生提前采集,请这部分学生务必在图像采集前把学费交齐,如因不能及时交纳学费不能电子注册的学生也可以2016年11月份返校交齐学费后同在校学生一起采集图像。
㈣、要求各分院、辅导员一定要及时通知到2017年毕业的每一位学生,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帮助学生查看欠费情况,督促学生交纳学费。
㈤、为方便提前离校的学生交学费,学院采取集中收费的方式
时间:2016年4月4日、5日、6日
地点:图书馆一楼自习室
注:如有个别学生在集中收费之前己带学费也可以到行政楼204室交费大厅交费,建议学生以刷卡的形式交费,避免现金丢失。
㈥、请毕业生于2017年3月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进入学历电子注册图像校对模块核对自己的照片,如有误请在2017年5月前与学籍科联系,电话:0451-88127953。
2017届毕业生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学校只安排这两次采集机会,请各位毕业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务必准时参加,如因学生个人原因没有及时图像采集影响毕业办证、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和毕业证书网上信息查询,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学生工作处
二0一六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