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LCOME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设立特殊困难补助和开通国家助学贷款救助通道的通知

2020年02月26日  点击:[]

学工处[2020]1号

 

各分院、各学生:

近期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此特殊时期学习生活需求,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学院决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设立特殊困难补助和开通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通道,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助和救助项目:

(一)特殊困难补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项)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三)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二、补助和救助对象:

(一)特殊困难补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项)补助对象:

1、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临时生活困难,急需得到帮助的。

3、在岗实习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复工,且不能从实习单位所在地返回家庭,确实存在临时困难的学生。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对象:

在校期间办理了中国银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已毕业,且处在还款期的毕业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申请还款救助。

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本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本人因疫情被集中隔离、本人因疫情居家隔离等原因,导致无法或无力按期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三)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对象:

在校期间办理了哈尔滨银行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现已毕业,且处在还款期的毕业生,满足以下任一条件可申请还款救助。

1、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无力负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

2、学生本人因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补助金额和救助方式

(一)特殊困难补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项)金额:视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具体程度,学院酌情资助1000元至4000元不等金额。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方式:

1、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贷款学生,中国银行可为其调整助学贷款还款安排,包括设置还款宽限期、延迟还本金和利息、调整还款日、降低还款金额等措施,避免产生征信不良记录。

2、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贷款学生,在疫情期间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发生逾期的,在还清所欠金额后,中国银行按照征集异议处理流程对征集进行修复,不纳入违约客户名单。

(三)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方式:

1、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造成家庭经济困难,

无力负担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可申请由华安保险公司代偿2019和2020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2、学生本人因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可申请由华安保险公司一次代偿所有国家助学贷款应还本息。

四、申请程序: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特殊困难补助和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的申请受理截止日期待通知,学生随时申请,学院随时受理。

(一)特殊困难补助(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专项)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向辅导员提交《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和情况说明材料。学生或家长签字后,拍照发给辅导员,纸制材料待开学后上交。

(1)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导致家庭经济临时困难的学生另要提供医院确诊和就诊相关佐证材料照片。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已被学院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临时生活困难,急需得到帮助的学生,提交的说明材料要详实,详细说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学生和家长要签字确认。

(3)在岗实习因受疫情影响不能复工,且不能从实习单位所在地返回家庭,确实存在临时困难的学生。提交的说明材料要详实,详细说明家庭所在地、实习单位名称和所在地、现居住和生活困难具体情况,学生签字确认。

2、辅导员和分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特殊困难补助申报名单汇总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照片。

3、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分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报请学生工作处领导和院领导审批。

4、学生工作处领导和院领导审批通过后,向学生发放特殊困难补助金。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报备:符合救助条件,有意愿申请救助的学生,可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申请报备,报备联系人:赵清爽,联系电话18845577760。

2、贷款学生本人或书面委托他人至就近的中国银行营业网点进行救且业务申请。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需携带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证明及病历复印件。本人参加疫情防控工作、本人因疫情被集中隔离或本人因疫情居家隔离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或个人情况说明。

中国银行服务咨询电话:95566

(三)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程序:

1、学生申请:向辅导员提交《黑龙江省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佐证材料,学生或家长签字后,拍照发给辅导员,纸制材料待开学后上交。

(1)学生本人或家庭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需提供由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学生本人或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证明及病历复印件材料照片。

(2)学生本人因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或丧失劳动能力的,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贷款学生死亡证明、居民户口注销证明或由县级以上(含)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 力鉴定证明。

2、辅导员和分院对学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异议后向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交《黑龙江省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审批表》和相关佐证材料照片。

3、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分院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无异议后报上级相关部门。

 

附件1: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

附件2:特殊困难补助申报名单汇总表

附件3:黑龙江省大学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申请审批表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2月26 日

上一条: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服兵役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实施细则 下一条: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度校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