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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0年黑龙江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

2020年05月06日 00:00  点击:[]

按照教育部和我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为进一步深化我省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高等职业教育多样化选拔录取机制,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和《黑龙江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黑政发〔2016〕12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2020年疫情防控期间全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以下简称高职单招)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和体检

考生报名参加2020年高职单招考试,报名条件、报名方法、身体检查、思想品德考核等工作,按照2020年全省普通高考有关规定执行。已参加高考补报名且已缴纳报考费、受疫情影响未完成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以参加高职单招考试,现场确认工作由各市地招**另行通知。

二、具体工作安排

(一)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2020年5月8日9:00开始,2020年5月11日16:00截止。

2.填报办法:考生登录黑龙江省招生考试信息港,进入“网报中心”,选择“2020年黑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入口”进行志愿填报。

3.填报要求:每名考生可填报1个院校志愿和6个专业志愿,并填选“是否服从院校内专业调剂”。

(二)网络远程面试(面谈)

2020年5月17日,招生院校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谈)。考生报名人数多于核定招生计划数的院校,须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试时间可以适当延长。考生报名人数少于核定计划数的院校,可以组织网络远程面试或面谈。具体工作安排由招生院校自行确定,并提前在招生章程中公布。

(三)考生录取

1.时间安排。2020年全省高职单招分两个阶段录取。

第一阶段:2020年5月17日至24日。考生参加第一志愿院校组织的网络远程面试(面谈)。5月24日前,各高校须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一阶段录取结果。5月25日,龙招港公布高校征集志愿计划和报名联系方式。

第二阶段:2020年5月25日至29日。第一阶段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向征集志愿高校报名参加网络远程面试(面谈)。5月29日前,各高校须在学校官网上公布第二阶段录取结果。

2020年6月3日前,各高校须到省招考院办理高职单招录取手续。

2.录取办法。招生院校根据网络远程面试或面谈情况,可参考考生综合成绩,确定录取考生。其中,对普通高中学生,可依据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进行择优录取;对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等高中阶段同等学力学生,可依据学业成绩和职业技能证书,进行择优录取。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由学生自行上网打印,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学校提供;职业高中、中专学生成绩单由学校提供;技工学校学生由本人提供职业技能证书,学校提供成绩证明。

3.特别说明。考生参加高职单招,只能被一所院校录取。被院校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参加2020年全国统一高考。

(四)考生报到

高职单招录取考生报到时间,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确定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职院校单独招生考试是全国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是本校单独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招生院校要成立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纪检监察部门要全程参与、全程监督,确保招生考试安全有序。各市(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指导本地区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中等专业学校)和技工学校做好考生政策咨询、志愿填报、提供证明等服务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学校要加强协调配合,为考生做好服务。

(二)严格疫情防控工作。各高职单招的院校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疫情防控工作部署,坚持生命安全第一,坚持考试公平第一,精心组织实施高职单招工作。组织网络远程面试(面谈)需要考官现场集中评分的招生院校,须专门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护措施。要认真做好涉考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和登记排查工作,做好命题、制卷、保密室、远程面试考官集中办公场所等重点部位防疫工作。考官之间要保持安全距离,所有涉考人员都要佩戴口罩,每天要坚持早午两次测温。学校要配备充足防疫物资,设置临时隔离室,校医要全程参与服务。对出现发烧、咳嗽等疑似症状的人员要及时隔离送医。各校要设置备用场所和人员,做好应急处置准备,确保涉考人员安全。

(三)严格面试组织管理

1.严格考生资格审查。各高职单招的院校要严把网络远程面试(面谈)入口关。在面试(面谈)前要对考生身份进行严格查验,会同网络远程面试(面谈)技术平台提供方,积极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考生身份证明、报名材料等,严防考生**。

2.严格面试过程管理。各高职单招的院校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网络远程面试(面谈)过程规范管理,确保远程面试(面谈)过程安全、顺畅、稳定。要建立健全“随机确定考生面试次序”“随机确定考核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面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加强涉考工作人员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涉考工作人员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要选用统一的软件平台,强化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要与考生逐一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明确告知考生面试规则和纪律要求;要对网络远程面试(面谈)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四)规范宣传工作。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证全省高中阶段学校办学秩序和学生安全健康,2020年进行高职单招的院校,一律不得开展现场招生宣传活动。要确保招生宣传工作规范有序,不得发布虚假信息,不得干扰其他院校招生工作。要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准确解读本校网络远程面试(面谈)工作方案和相关要求,让社会和考生充分知晓,确保网络远程面试(面谈)工作顺畅有序。

(五)加强关爱帮扶。各地各招生院校要强化人性化关怀,加强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爱帮扶。对于不具备网络远程面试条件的考生,招生院校要进行技术兜底保障,根据考生申请积极协调生源所在地招生**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六)严肃工作纪律

1.严肃考风考纪。各高职单招的院校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考生违规违纪行为。对在网络远程面试(面谈)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招生院校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2.严肃工作纪律。2020年,我省继续开展高职单招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整治虚假宣传、争抢生源、有偿招生等违法违规问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有偿招生活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一经查实,将依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学校领导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视情节轻重采取缩减学校整体招生计划、停止单独招生资格等处罚措施,并进行全省通报。

来源:黑龙江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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