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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2024年12月17日 14:32  点击:[]

一、计划公布时间:2025年2月20 日。 

学生可先参考学校官网所公布的2025年单独招生拟招生专业,但最终以2025年2月20日省里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志愿填报时间:

第一阶段:2025年2月26日9:00至3月1日15:00。

第二阶段:2025年3月15日9:00至3月18日15:00。若学校在第一阶段已录满,将不会组织参与第二阶段的志愿填报。

三、综合测试时间:2025年3月8日(周六)。

四、综合测试内容:

综合测试由“文化基础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面 试)”两部分组成,满分为300分。其中“文化基础测试” 采取笔试形式,满分为20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采取现场考核方式,满分为100分。考生最终成绩由“文化 基础测试”与“职业适应性测试(面试)”两部分成绩相加得出。

五、录取原则:

2025年报考学校单独招生的学生,按照“分数优先,遵 循专业志愿”的原则录取。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按各专业招生计划录取。

(一)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测试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生专业计划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额满为 止;如果考生所报第一专业没有被录取,则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调整到有剩余计划的专业,以此类推。当考生六个专业志愿均不能被录取时,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专业。若不同意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二)对于综合测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中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录取。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仍相同则按照面试成绩中的专业能力、言语表达能力、思辨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举止仪表、人际交往能力的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录取。 

(三)录取时除助产专业外不对男女考生比例进行限制,助产专业只招女生。 

(四)已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须按照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统一安排参加各市(地)招考机构组织的我省2025 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身体检查,身体检查不合格或不参加体检的考生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五)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已被高职单招考试录取的考生,不准参加我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我省2025年职业教育春季高考的报名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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