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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6年04月25日 00:00 李建华 点击:[]

关于做好2016年省大学生

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分院(部、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学院于近期组织申报省教育厅2016年大学生实践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型与数量

创新训练计划项目分为三类:重点项目、一般项目、指导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由省教育厅根据情况给予不同的经费资助,指导项目由所在学校落实资助经费。

、选题范围及立项要求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不限学科专业,可根据学生兴趣在一定范围自主选题。省级以上项目重点支持与我省重点发展产业相结合的项目、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密切结合的项目。

选题范围:1.有关教师科研与技术开发(服务)课题中的子项目;2.开放实验室、实训或实习基地中的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验与训练项目;3.发明、创作、设计等制作项目;4.校内外创业园地中的大学身创业孵化项目;5.结合科技创新的一切有待于创业实践的项目;6.专业性研究及创新项目,创业计划与职业规划创新项目;7.社会调查项目;8.其他有研究与实践价值的项目等。

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分为类: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新训练项目指学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创业训练项目指学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完成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创业实践项目指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项目申请人为全省普通高校的本专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体,鼓励学生跨学校、跨院系、跨专业、跨年级组建团队申报项目。每个团队指导教师和项目主持人不超过2人,项目组成员人数应控制在5人以内项目组成员必须有明确的分工。指导教师一年内仅限指导一个团队,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能负责一项“创新训练计划”项目,不得一次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时间

1.纸质材料:请将申请书打印一份并由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加盖部门公章后由部门统一交到科研处(办公楼307室)。

2.电子材料:请将申请书和汇总表由部门统一发到李建华的邮箱。

上述材料的收取时间为5月9日,请各部门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科研处

二〇一六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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