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室
 

关于申报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备案课题的通知

2018年10月17日 16:03  点击:[]

各分院(部、中心):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下发的《关于省教育科学规划2018年度课题备案工作的通知》精神,从即日起开展2018年度备案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课题的种类及要求

1.备案课题分为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和青年专项课题两类。

2.备案课题申请要求:

(1)申请人近三年内无师德师风违纪处分。

(2)申请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推荐;青年专项课题申报人(包括课题组成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35周岁(1983年10月12日及之后出生),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已取得博士学位。

(3)省教育厅规划课题原则上要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青年专项课题必须直接服务一线教学工作的研究课题。

(4)省教育厅规划课题组人员总数限定在5-9人之间,必须有企业人员参研;青年专项课题组人员总数限定在3-9人之间,原则上需有企业人员参研。

(5)此次课题申报原则上应从各部门制定的年初科研立项计划中推荐。

二、课题申报名额及时间

1.各教学部门须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程序和流程,对申报课题进行初评,择优限报1项课题,未结题课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科研处将组织学术委员会有关专家进行评审,按照本次省规划办限额申报3项(至少有1项为青年专项课题)的要求择优上报。

2.各教学部门将《备案课题申请·评审书》或《备案课题审定书》、课题汇总表统一打包,于10月23日16时30分之前发至姜晓燕邮箱。同时,《备案课题申请·评审书》打印纸质一份报送至机关楼307室。

联系电话:88127862

详细材料请见办公网通知

      科研处(督导室)

     二0一八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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