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重点课题工作的通知》(黑教科规办〔2019〕2号)精神,从即日起开展我院的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
1.课题立项,重点支持按照党的十九大对教育事业提出的新要求而开展的与教育决策有效衔接的对策研究和能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与教学深度融合的教育实践研究,以及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方面的研究。
2.本次课题申报不设选题指南,请申报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研究题目。不支持以专门解决本市地、本单位个性问题的立项,课题研究要着眼于解决省级层面上的问题,注重研究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更加注重研究成果的应用与转化。
3.本次申报的课题要在1-3年内完成。服务决策的课题应在1年内完成。
4.选题相同或相近的已结题和在研的课题不能重复申报。
二、申请人要求
1.课题申请人要求具有副高级(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由两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本研究领域或研究方向的同行专家进行书面推荐。
2.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3.未结题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
三、申报名额
本次省规划办给我院15项申报名额。具体指标分配:各分院限报2项,思政部、体育部、创业中心以及行政、后勤各部门限报1项。
四、材料审核与报送
各分院、各部门须按照学院科研管理工作放管服精神的要求,公平、公正、公开地组织好本部门课题的申报、审核与指导,将审核通过的《课题申请·评审书》和《2019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各1份,于3月5日16时30分之前,以部门为单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机关楼307室,电子材料的压缩文件发至姜晓燕邮箱。
联系电话:88127862
附件:
1.课题申请·评审书
2.2019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汇总表
3.黑龙江省教育科学研究规划课题盲审活页(2019年)
科研处(督导室)
二0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