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现将本年度教育厅新世纪教改工程结题要求通知如下:
1.本次结题的项目是2010年以前所立的全部教育厅教改项目。
2.结题材料包括立项申请书3份、结题汇总表3份、结题验收书3份、验收材料汇总2份(装订成册)。
3.校内审核结题材料上交时间,从即日起至12月1日止,请各项目主持人在此之前将结题所需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办公楼415室),并将上述所有材料电子稿(标好项目主持人的姓名)发送至李建华的邮箱。
4.省教育厅规定主持人和参加人未提供相关研究成果的项目,本次将不予结题并取消该项目资格。凡超过两年未结题的教改项目,将按“项目自动撤消”处理,并取消该主持人三年内申请教改项目的资格。
5.2010年、2011年所立项目不参加本年度结题,结题办法将按照新颁布的《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6.结题汇总表和结题验收书的电子版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