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2年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护理分院2009级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同学,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领人需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与被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第一教学楼328室领取;领取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至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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