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我校学生多样性生活需求,经研究决定将学校4个快递站进行租赁经营,具体方案如下:
一、经营期间,要保证快递站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改扩建,保证消防通道畅通。经营期满,屋内原有设施必须保证完好,如有损坏由经营者维修更换。
二、经营范围:快递。
三、服务对象:学院内学生、教职工。
四、投标人资质:(1)投标人具有给与快递公司签订的具有含本学院片区的有效合同或授权在本校经营的授权书。(2)投标人不存在违法记录。
五、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不得高于学院周围同类服务价格。
六、租赁期限:三年。
七、监管部门:经营期间由总务处负责监管。
八、双方责任
1.学院负责提供电、暖的供应,学院按规定标准向经营者收取电费。如在经营中电费标准有政策性变化,学院不予调整租赁费用。
2.经营的一切手续由经营者办理,费用自理。
3.经营期间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经营者自理。
4.投标人在中标后需缴纳壹万元履约保证金,待合同期满经检查设施未损坏及丢失后返还给中标人(无利息)。
5.中标者必须自己经营,不得转租转包。一经发现或有举报查实不是个人经营时,则取消经营资格,其损失由经营者自负。
6. 租赁费最低限价:大屋年租金叁万捌仟元,小屋贰万捌仟元。
7.报价最高方为中标者:每个快递站以报价最高方为中标者,最后以实际中标价签订合同。经营者必须按合同约定第一年在合同签订时缴纳租赁费,第二、三年必须在执行合同前一个月及时足额缴纳租赁费用。
九、违规责任
1.中标人必须做到依法安全经营。在经营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经营者自己承担。经营者要自觉服从学院的防疫、安全、卫生和管理人员检查。
2.经营者在租赁期间,不服从学院管理,违反合同约定,学院有权扣罚履约金或终止合同;终止后所有损失由经营者自负。
3.由于单方违约致使合同无法履行,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4.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中止经营的,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十、报名时间五天,截止到2023年08月10日下午四点。竞标时每个投标人需把写有公司名称、报价、有效合同或授权书(加盖公章)、投标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联系方式等材料密封交学院资产管理处,现场开标,报价高的投标人为中标方。
资产管理处在学院办公楼210室。
十一、联系人:王老师 0451—88127939 李老师0451--88127928
2023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