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在校及毕业五年内大学生
申报创业种子资金的通知
各分院、部门、全体教师:
黑龙江省为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在校及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帮扶优秀创业项目孵化,全面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切实解决大学生创业资金难的问题,根据《中共黑龙江省委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集聚人才体制机制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黑发[2015]6号)、《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黑政发[2015]16号)、《黑龙江省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使用工作流程》(黑财社[2015]96号)的有关规定,现制定《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申报流程》,面向全院在校生学生及毕业五年内的创业学生团队开展2015年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申报工作。具体申报流程详见附件1
附件1:《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申报流程》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创业教育中心
2015年10月26日
附件1: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申报流程
为加大对大学生创业工作的扶持力度,由黑龙江省级财政出资设立黑龙江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以下简称种子资金),用以支持在校和毕业五年以内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种子资金采取无偿资助方式,专项用于支持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现就申报流程明确如下:
一、申请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我院在校学生或毕业五年内学生;
2、依法登记并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担任所创办企业的法人代表;
3、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和固定的营业场所;
4、所创办的企业正常运营六个月以上,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5、符合财政和人社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种子基金创业项目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项目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和就业需求;
2、能够代表前沿的技术或商业模式;
3、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开发价值;
4、市场前景好。
三、种子资金申报需持有的材料:
1、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格式见附件2,一式两份);
2、学生证或毕业证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扫描件;
3、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扫描件;
4、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扫描件(一式两份);
5、吸纳就业人数证明或与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复印件(一式两份)、扫描件;
6、申请人本人借记银行卡复印件(一份);
7、财政或人社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三、种子资金申报流程
(一)申报前准备
1、根据本文件要求确认是否符合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申报条件;
2、按本文件要求准备需要提供的材料;
3、在校生可咨询《大学生创业与就业》授课教师寻求申报指导服务,毕业生直接拨打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创业教育中心创业政策咨询室电话。
(二)申报流程
1、向创业教育中心(育才楼213室)提交申报材料,由创业教育中心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等待复审情况通知,初审未通过可选择继续完善材料或放弃;
2、初审通过后由创业教育中心统一向上级提交申报申请,等待审核结果;
3、上级主管部门将审核结果通知申请人。审核通过等待资金划拨,审核未通过可选择重新提交材料或放弃申报。
四、种子资金使用要求
获得种子资金扶持的对象需按有关规定,严格专项扶持资金的使用,确保专款专用。对种子资金的使用情况做如下要求:
1、每年年度终了,需向创业教育中心提交上报年度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财务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说明。
2、由于客观原因,创业项目责任人(申请人)对种子资金进行调整或撤销的,应向创业教育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经上报上级部门审查同意后执行。
3、因运行不良或破产的创业项目,需履行清算核销手续,报创业教育中心及上级部门批准。
五、种子资金申请优先创业项目
种子资金的使用优先对以下几类情况:
一是对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项目,给以重点扶持;
二是对“互联网+”、旅游文化时尚产业、健康养老等服务业、绿色食品营销、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等创业项目;
三是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的创业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此通知解释权归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创业教育中心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创业教育中心
2015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