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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15年大学生入伍预征工作实施方案

[ 2015年05月26日 15:07  何水延 ]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2015年大学生入伍预征工作实施方案

鼓励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宣传部、黑龙江省教育厅、黑龙江省军区司令部、黑龙江省军区政治部共同下发的通知《关于做好平时征兵准备工作的通知》精神要求,为了全面做好我院2015年大学生入伍预征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 长:孟凡龙 许淑云

副组长:贺守富 李洪亮 李永林

成 员: 刘陆军 孙冀红 李敬华 刘 冲 王建军 王慧军 聂爱琳

于文双 郝雅慧 郝树臣 于 铁 韩景成 潘海波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在学院团委(武装部),具体负责2014年大学生入伍预征工作的组织协调。

办公室主任:刘陆军

成 员:于忠华 范 婧 李丽炜 赵清爽 全体辅导员

二、预征对象:学院2013级2014级在校专科学生和2015年专科应届毕业生。

三、预征年龄:

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毕业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2 4周岁(截止当年7月3 1日,下同)、女性年龄不超过2 3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专业不限。

四、预征形式:

征兵时间为夏季6月至9月,从现在起在籍的大学生可以到学校武装部报名填写《大学生预征兵审批表》,同时登陆“全国征兵网”(网址为http://gfbzb.gov.cn)同时再到网上报名(网址为http://zbbm.chsi.com.cn和http://zbbm.chsi.cn)提交并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应届毕业生须回原户口所在地的兵役机关报名。

五、入伍流程:

(一)实名注册

学生网上报名前,先通过“实名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在“学信档案”中核对个人学籍信息,如有误,及时与学工处学籍科联系修改,以免影响报名工作。

(二)网上报名阶段

5月1日初至6月20日,符合征集条件的学生登录学信网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预征网上报名。网上报完名后,到各分院进行登记并统计填表后报到学工处316室。

(三)初检初审阶段(具体时间以呼兰武装部通知为准)

7月初,网报通过的学生参加当地县级兵役机关会同学院组织的政治初审和身体初检,合格的确定为预征对象。

(四)复审应征阶段

7月底前,确定为预征对象的学生到生源地县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五)审批定兵阶段

8月底前,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入伍。

(六)补偿代偿阶段

批准入伍的学生需将“应征入伍高校毕业生补偿学费和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报送学校学工处赵清爽老师处。

六、优惠政策:

1、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审

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报名、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

2、优先审批定兵

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应届毕业生入伍,应届毕业生定兵后,再批准其他合格人员入伍。

3、优先安排、选拔使用

在选取士官、考军校、安排到技术岗位等方面优先。符合规定的可按计划直接选拔为基层干部。

4、补偿及代偿

对应征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由中央财政实施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经济补助按相关的国家政策进行。

5、考学升学优惠

退役后,享受政法招录优先、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考研初试总分加10分。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有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退伍后优先报考公务员,入伍时间算基层工作经历。

6、就业安置优惠

退出现役后,由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按照国家有关安置政策接收安置。

七、有关要求:

1、各分院要提高认识,加强征兵工作的组织领导。征集高校大学生入伍,既是一项政治任务,又是衡量(提高)我院就业率的一项指标。

2、深入开展入伍宣传教育是工作的关键。

(1)5月1日至5月30日,学工处负责制作出宣传条幅在校园内悬挂,张贴宣传单及通过广播站进行宣传报道,电子屏营造浓厚的入伍预征宣传氛围。

(2)宣传部负责协调学院网络中心,将武装部提供的宣传内容上传至学院网站。

(3)6月1日至6月20日,各分院要组织未离校实习的毕业班男生进行宣传动员,开展爱国主义和兵役法规宣传教育,明确应征入伍服兵役既是每个适龄青年的义务,也是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之路,进一步激发和坚定毕业生、实习生投身军营、报效祖国的热情和信念。

(4)对已经离校实习的毕业班男生,从今天开始辅导员要通过手机短信、QQ群等形式指导学生通过网络、各新闻媒体了解有关政策,宣传范围必须波及到每一名毕业男生。

(5)、精确统计,严格把关。要从学生在校表现,及学生的思想品德上把好关,把优秀的学员输送到部队去。

3、有关政策和业务如对学生解释不清楚,请转由武装部解释。

呼兰武装部电话:0451—57368588

学院武装部电话:0451—88127933手机:13796736789刘老师

相关征兵信息请查看:http://www.harbin.gov.cn/zwxxgk/rdzt/zbgz.htm网址。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2015年5月1日

附件1:《大学生预征兵审批表》一式三份

附件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附件1

附件2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

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既是新形势下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依托国民教育为部队培养输送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也是发挥军队资源优势促进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精神,吸引更多高素质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切实提高征集高校学生入伍的数量和质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完善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1.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2.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3.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5.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6.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二、认真落实鼓励高校学生入伍已有的政策措施

7.复学(入学)政策。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8.国家资助学费。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9.考试升学加分。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0.高职(专科)升学。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1.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12.免修军事技能。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13.退役就业服务。高校毕业生士兵退役后一年内,可视同当年的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户档随迁(直辖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退役高校毕业生士兵可参加户籍所在地省级毕业生就业指导机构、原毕业高校就业招聘会,享受就业信息、重点推荐、就业指导等就业服务。

三、切实加强征集高校学生入伍的宣传动员

14.各地各高校要与兵役部门密切配合,将政策宣传作为工作重点和重要抓手,汇编成文、印刷成册、公布上网。要集中宣传鼓励高校学生参军入伍的优惠政策,积极组织高校学生征兵启动仪式,5月份集中开展入伍政策网上咨询周和宣传月。要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宣传动员活动,做到优惠政策入脑入心,提高政策知晓度和吸引力,切实发挥政策的激励作用。

15.各地各高校要把广泛宣传与精准推送相结合,邀请大学生士兵“进班级、进课堂、进宿舍”,与高校学生面对面交流。要配合兵役部门开展“走进军营”体验一日兵等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校内电视、网络等媒体播放征兵宣传片,在省级就业网、校级门户网开辟征兵宣传专栏,通过微博、微信等方式,广泛发布优惠政策、入伍流程、先进事迹等,形成良好舆论氛围。

16.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设立本地、本校大学生征兵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职能部门,形成武装、就业、学生等部门分工协作的征兵工作机制,公布征兵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抓紧部署各项工作,力争在暑假前完成体检、政审和预定兵员工作。普通高校要切实落实中央有关规定设立武装部,保障高校学生征兵工作人员、经费、场地投入,确保高校学生参军入伍的数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教育部办公厅

2015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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