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关于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做好退役士兵大学生职业技能培训的通知
学工处[2021]22号
各分院:
为提升退役士兵能力素质,提高就业质量,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退役军人事务部、教育部和财政部等七部门制发了《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全面加强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为进一步做好退役士兵的教育培训工作,黑龙江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针对高校退役士兵大学生开展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现就相关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学院退役后安置地为黑龙江省的当前在校生中所有退役士兵学生(包括退役复学学生和退役入学学生)和已毕业的全部退役士兵大学生。
退役士兵大学生以自愿为原则报名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二、培训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0日-11月11日;
(二)报名方式:
学员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提交相关信息和材料照片,完成线上报名。
需提交的相关材料电子版照片包括:二寸白底照片、身份证(正面和反面)、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退伍证、和《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扫描件照片(本人签字后扫描)。
报名信息填报重要提示:①“本人学校”填“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培训期限”不填;②提交《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扫描件照片(本人签字后扫描)。
需提前准备备用的材料:学历证的原件(毕业生提供)或学籍认证报告(在校生提供)。
(三)培训开始时间:2021年11月15日;
三、培训内容、培训形式及结业形式
(一)培训内容: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依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中的机构面向退役士兵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1+X证书制度)。
退役士兵学生只能选择下表中一项作为免费职业技能培训。
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内容 |
1.消防员 |
8.邮政市场业务员 |
15.全媒体运营师 |
2.应急救援员 |
9.物业管理员 |
16.农业经理人 |
3.电子商务师 |
10.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 |
17.社区安健康助理员 |
4.城市轨道交通服务员 |
11.创业指导员 |
18.动画制作员 |
5.客运船舶驾驶员 |
12.汽车维修工 |
19.焊工 |
6.民航乘务员 |
13.社会体育指导员 |
20.计算机操作员 |
7.物流服务师 |
14.公共营养师 |
21.市场营销师 |
(二)培训形式: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采用线上网络教学形式,学员学习时长须达到80学时。具体线上培训教学安排另行通知。
(三)结业形式:学员学习时长达到80学时后,由学员自行申请结业考试时间,经考核合格后颁发对应的职业技能证书。
四、培训报名工作相关要求
(一)有培训意愿的退役士兵大学生完成报名后,须于2021年11月12日前向辅导员提交以下电子材料:
1.信息填写准确完整的《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word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扫描件照片。
2. 线上报名成功后的网络截图。
(二)各分院及辅导员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学生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的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做到宣传到位无遗漏,要充分运用班会和网络媒体在在校生和毕业生中做好培训政策的宣讲普及,特别要加强向扩招学生的宣传。
(三)各分院及辅导员要做好报名指导工作,依据“填表说明”耐心指导学生填表和填报报名信息,按要求收取学生应提交的电子材料,并为每名学生建文件夹保存,文件夹以“编号+姓名”命名。
(四)请各分院于2021年11月14日前将以下材料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赵清爽处:
1.《退役士兵大学生职业技术培训报名汇总表》(电子表和纸制原件),汇总表中学生“序号”与学生材料文件夹“编号”一致。
2.报名学生提交的①《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word电子版)和本人签字的《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扫描件照片;②线上报名成功后的网络截图。
附件1:《退役军人参加教育培训申请表》
附件2:《退役士兵大学生职业技术培训报名汇总表》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1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