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中受理检举举报的通知
为了巩固学院疫情防控工作成果,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落实,督促履职尽责,促进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稳定有序开展,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即日起,学院纪委全面受理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举报,现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1.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省委高校工委教育厅、集团党委、松北区等决策部署,以及学院党委工作要求不重视、不落实等问题;
2.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歪曲事实真相、制造、传播谣言或歪曲事实扰乱社会秩序等问题;
3.在疫情防控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4.重要信息瞒报、漏报、迟报、错报、谎报,导致疫情失真和蔓延失控,应对处置舆情不力等问题;
5.不服从组织安排、擅离职守、违抗命令、通讯不畅、临阵退缩、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等问题;
6.挪用、截留、挤占疫情防控资金和物资等问题;
7.组织或参与聚集性活动,如参与打麻将、聚餐等活动等问题;
8.干扰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依照规定采取的强制隔离措施,以及干扰疫情防控正常工作等问题;
9.其他与疫情防控相关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二、举报受理方式
举报电话:0451-88127107、0451-88127044
网络举报邮箱:nkzyjw@163.com
邮寄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660号;邮编:150025
接待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660号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纪委(办公楼402室)
鼓励提倡实名举报,坚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欢迎广大师生员工如实反映、积极提供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学院纪委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切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学院纪委
2021.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