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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11届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陈长木 发布时间:2012-03-12 点击数量:

关于办理2011届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2011年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并且成绩通过的同学,请于2012年3月19日至23日上交材料如下:

1、准考证或成绩单或考试合格证原件一份;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小二寸照片二张(背面标记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白底照片,与报名时上传照片一致);

4、10元工本费。

5、材料上交到第一教学楼305-1室。

联系电话:0451-88127865

备注:办理时间为一周,过期自行办理。

护理分院

二0一二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