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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2012年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作者:陈长木 发布时间:2013-05-20 点击数量:99

关于领取2012年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通知

护理分院2009级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通过并办理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同学,请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领人需持本人的身份证原件与被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到第一教学楼328室领取;领取时间为2013年5月20日至24日。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护理分院

2013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