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垦职院学工处发[2026]4号
各教学单位:
为激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健康成才、奉献社会,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依据《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表彰奖励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及时做好2026届毕业生“先优”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评选范围
2026届毕业生
三、评选比例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占2026届毕业生总数的8%;
(二)校级三好学生:占2026届毕业生总数的8%;
(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占2026届毕业生中学生干部总数的10%。
四、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受到的纪律处分在本《通知》发布前已解除;
3.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2024-2025学年各科平均成绩(算术平均分)为80分及以上,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三等及以上校内奖学金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荣誉,实习过程表现良好;
说明:
(1)2023级高本贯通学生参考2024-2025学年、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三个学期成绩。
(2)各科成绩参考界定:包括“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实践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公共限定选修课”成绩。
4.2024-2025学年的德育考核平均成绩为75分及以上,且每学期的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
说明:
2023级高本贯通学生参考2024-2025学年、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三个学期德育考核平均成绩为75分及以上,且每学期的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
5.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6.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2024-2025学年体能测试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二)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受到的纪律处分在本《通知》发布前已解除;
3.尊师爱校,关心集体,团结同学,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2024-2025学年两学期德育考核平均成绩为75分及以上,且每学期的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
说明:
2023级高本贯通学生参考2024-2025学年、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三个学期德育考核平均成绩为75分及以上,且每学期的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无不及格科目,2024-2025学年各科平均成绩(算术平均分)为75分及以上,实习过程表现良好;
说明:
(1)2023级高本贯通学生参考2024-2025学年、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三个学期成绩。
(2)各科成绩参考界定:包括“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实践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公共限定选修课”成绩。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2024-2025学年体能测试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6.积极参加劳动、文体和社会实践活动,表现突出。
(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或受到的纪律处分在本《通知》发布前已解除;
3.学习刻苦努力,态度端正,勇于进取,各科考试科目均无不及格科目,实习过程表现良好;
说明:
(1)2023级高本贯通学生参考2024-2025学年、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三个学期成绩。
(2)各科成绩参考界定:包括“必修课、专业选修课、专业拓展课、专业实践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限定选修课、公共必修课、公共限定选修课”成绩。
4.道德品质优良,2024-2025学年两学期德育考核平均成绩为75分及以上,且每学期的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
说明:
2023级高本贯通学生参考2024-2025学年、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三个学期德育考核平均成绩为75分及以上,且每学期的成绩均在60分及以上。
5.学生干部(院校两级学生会、团委、班委会等)任职满一年;
6.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胜任承担的社会工作,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7.带动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2024-2025学年体能测试成绩为合格及以上。
五、评选程序
(一)下发通知[5月7日]
学校下发《评选通知》,并在全校公布评选条件及评审程序,各教学单位向2026届毕业生宣传评选相关事宜。
(二)学生申报,各教学单位评选、公示[5月8日-5月29日]
1.学生本人根据相关的评选条件向辅导员提交书面申请;
2.辅导员组织班级(或专业)学生评选小组对提交书面申请的学生评选资格依规进行审核评议,拟定推荐名单提交到各教学单位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
3.各教学单位学生评奖评优工作小组对辅导员推荐学生的评选资格严格审核,拟定本教学单位推荐名单,在本教学单位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组织学生填写《评审表》(一式两份),并向学生工作处提交拟定推荐名单。
(三)学校联评公示[5月30日-6月12日]
学生工作处对各教学单位推荐学生的评选资格进行复核,并组织联合评审,并将联评通过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校学生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六、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各教学单位要采取有效方式,将本通知相关精神向2026届毕业生传达,确保每名学生知晓,并积极受理学生申请;
(二)高度重视,认真评选。各教学单位及辅导员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评选条件、比例、程序公平、公开、公正的组织开展评选审核,并按要求进行公示;
(三)整备材料,按时报送。请各教学单位于5月30日前将以下材料上报学生工作处,江北校区报王钊处,宾西校区报王宏波处。
1.《各教学单位2026年度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电子表和纸质表)
2.《各奖项评审表》(纸质表,一式两份)
附件1:各教学单位2026年度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名单汇总表
附件2: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表
附件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三好学生评审表
附件4: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审表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