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 学院简介 | 继续教育 | 教学科研 | 学生工作 | 招生就业 | 党建工作 | 产业学院 | 学生作品 

计算机与艺术传媒分院关于违纪学生援助干预帮扶工作的规定(试行)

2017年04月14日 00:00 计算机与艺术传媒分院 点击:[]

计算机与艺术传媒分院

关于违纪学生援助干预帮扶工作的规定(试行)

为进一步落实《计算机与艺术传媒分院学业危机预警与援助干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做好分院学生学业危机预警与援助干预相关工作,接地气、有成效,分院非常重视违纪学生(有纪律处分学生)帮扶工作,并进行了专题研究,形成了具体的帮扶做法,目的在于,通过援助干预帮扶工作,使违纪学生达到其毕业标准,顺利完成学业,做合格的当代大学生。分院结合实际,制定分院学生学业危机预警与援助干预工作实施方案的子方案,即该规定。

一、分院对违纪学生援助帮扶的做法

1.畅通辅导员与违纪学生的沟通。

(1)学生汇报思想。违纪学生在处分考察期间,原则上每一个季度需提交1份工作总结或思想汇报,若违纪学生同时伴有德育操行考核成绩不及格,则需每个月提交1份工作总结或思想汇报。违纪实习生主要定期提交工作总结或思想汇报书面材料,汇报思想;在校学习违纪学生,除提交工作总结或思想汇报外,还可开展实际考核,如学生上课出勤,寝室就寝、卫生,参加活动等表现,记入学生德育操行考核成绩,通过与学生交谈、书写评语,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同时,学生德育操行考核成绩每月25日分院内公示1次,每月召开1次德育操行考核成绩不及格学生会议,分院学工办牵头落实。

(2)辅导员召开教育会议。为不影响违纪学生正常学习,分院顺利开展学生援助干预帮扶工作,则每星期一、三下午为分院违纪学生法定教育时间。辅导员合理安排违纪学生相关教育内容,并做好出勤统计,列入其处分期考核内容。

2.强化违纪学生家长的监督。

辅导员对屡教屡犯的学生可随时请其家长到学校,协助分院开展帮扶教育学生工作,特别是记过及其以上处分的学生,若其再违纪,则原则上必须请其家长到学校,请违纪学生家长到校的次数多与少,直接由违纪学生的表现决定。违纪学生表现好,积极参加分院各项活动,辅导员电话告知其家长,报喜讯;违纪学生屡教屡犯,违纪行为频繁,则请其家长到学校的次数就多。

3.加强违纪学生帮扶的力度。

分院高度重视危机预警学生的帮扶工作,特别是违纪学生的帮扶,团总支书记兼学生干事参与橙色预警违纪学生的帮扶教育工作,分院副书记参与红色预警违纪学生的帮扶教育工作,并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4.加强违纪学生处分档案的管理。

及时建立违纪学生处分档案,并合理、规范使用,以便提升对违纪学生的约束力,使其提高思想觉悟,积极努力学习,参加各项活动,早日撤销处分,达到帮扶效果。并根据违纪学生表现,决定是否将处分档案装入该生学籍档案。

5.促进违纪学生帮扶工作的可持续。

按照《计算机与艺术传媒分院学生学业危机预警与援助干预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要求,全面开展分院学业危机预警与援助干预工作,按要求形成相关材料,归类存档。

二、规范违纪学生撤销处分的程序。

1.撤销处分申请。

违纪学生本人应书写撤销处分申请,写明违纪事实,什么处分,自我鉴定,说明已经达到撤销处分的条件,以及提出撤销处分的申请,落款。辅导员根据违纪学生表现,对违纪学生撤销处分申请进行指导,结合解除处分条件,对学生实际进行逐项鉴定,写明辅导员意见,按程序逐级上报审批。另外,违纪学生处分考察期到期后,没有提出撤销处分申请,将视为自身不具备撤销处分条件,每超过一个月,则需增加一份思想汇报或工作总结,以此类推。值得说明的是:违纪学生先后有不同种类的处分,在其申请解除处分的审批过程中,应分别将不同种类的处分一并给予撤销或按照学工处相关要求给予办理。

2.撤销处分的佐证材料。

(1)工作总结或思想汇报。按上述要求,违纪学生按季度或按月提交工作总结或思想汇报,辅导员进行认定、考核,用于填写撤销处分意见。

(2)基层鉴定。违纪实习生应按季度提供《计算机与艺术传媒分院实习生考察鉴定表》,并有分院实习就业干事意见;违纪在校学习学生应提供班级评语,评语要实事求是,做到有内容、有数据,有负责人、并承担相应责任。

3.德育操行成绩的核定。

(1)实习学生。按要求定期提交思想汇报、实习单位季度实习鉴定,分院实习干事评语,且思想汇报真诚、有内容,实习鉴定真实,相关材料均支撑实习学生表现良好,则每份思想汇报加5分;实习期间表现突出、事迹典型,受到师生及实习单位的好评,则每学期每人次加5分;实习期间积极配合分院帮扶工作,积极提交合格的相关材料,悔改心情迫切,每季度每人次加2分;实习期间为分院教育教学、实习实训等方面,直接或间接做出较大贡献,则每学期每人次加5分;实习期间表现突出,被评为各级优秀实习生,则参照学院《学生手册》相关内容给予加分。

(2)在校学习学生。按要求定期提交思想汇报,且思想汇报真诚、有内容,同时,班级班委会评语、辅导员评语优良,季度内无违纪行为,则每份思想汇报加5分;学习期间表现突出,积极参加学院、分院各项活动,反省自强、超越自我,受到师生的好评,荣获超越星,则每季度每人次加5分;学习期间为分院教育教学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则每人次加5分。

(3)有纪律处分,且德育考核成绩不合格,需每月提交思想汇报者,其能够按要求定期提交思想汇报,且相关材料均支撑其表现良好,则参照以上两条给予加分。

4.撤销处分的审批。

原则上违纪学生处分考察期满,方可书写撤销处分申请,符合解除处分条件及程序,方可办理撤销处分手续,且需违纪学生本人办理。如不符合解除处分条件、撤销处分的佐证材料不够,则不能按期办理或延期办理解除处分手续。违纪学生若缺少工作总结或思想汇报,则依照每缺少一份工作总结或思想汇报,据情况延长违纪学生一个季度或一个月的处分考察期;若缺少基层鉴定,则不能解除处分。

三、明确违纪学生未撤销处分的责任。

辅导员有督促、提醒、掌控所管理违纪学生撤销处分的责任,辅导员若未告知违纪学生处分考察期,督促违纪学生撤销处分不利,则列入辅导员考核内容。若由于违纪学生,在处分考察期后,不及时提出撤销处分申请或不具备解除处分条件,其处分未解除,而不能按期办理离校手续,则由违纪学生本人负责,其相应处分写入违纪学生学籍档案。

计算机与艺术传媒分院

二〇一六年九月八日

上一条:2017年下半年黑龙江省计算机等级考试报名通知 下一条:2016下半年黑龙江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安排

关闭

地址:哈尔滨市利民开发区学院路660号 电话:0451-88127934 88127782 88127821

版权所有: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