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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5月09日 13:39 制药工程分院 点击:[]

各分院:

   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退役士年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财教【2011】538号)、《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 提高退役士兵就业能力,加快培养现代化建设人才。现就进一步做好我院退役士兵入学学费资助、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费补款、助学贷款代偿、大学生退役复学、入学学费资助和直招为士官大学生学费补偿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费资助、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项目

(一)退役士兵入学学费资助项目

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对退役后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由本人自愿申请,由政府给予学费资助。

(二)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项目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包括在校生和毕业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三)大学生退役复学学费资助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新生和在校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新生保留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的,国家实行学费减免。

(四)毕业生直招为士官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项目

自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注:以上四个项目学费资助标准,按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学费标准,原则上学生应交多少学费中央财政就资助多少,最高不超过年人均8000元,高于8000元部分自行负担。学费由中央财政按标准和隶属关系补助学生所在学校,已收取学费的学校再发放给学生。

二、学费资助、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条件

(一)退役士兵入学学费资助申请条件

1、从原服役部队正式退役,持有正式“退役证明”(附带退役证明编号),选择自主就业。

2、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或单招考试,正式考入普通高校(包括全日制普通本科学校、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和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3、全日制在校学习。

4、自愿申请学费资助。

(二)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条件

1、在籍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或毕业生通过“大学生征兵网”报名正式入伍服义务兵役,持有“入伍通知书”。

2、自愿申请学费资助。

(三)大学生退役复学学费资助申请条件

1、在籍全日制高校在校生通过“大学生征兵网”报名正式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办理了保留学籍手续或高校新生正式入伍服义务兵役在校办理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役后两年内自愿复学或入学的。

2、从原服役部队正式退役,持有正式“退役证明”(附带退役证明编号)。

3、自愿申请学费资助。

(四)毕业生直招为士官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条件

1、通过“大学生征兵网”报名“直接招收士官”或“定向培养士官”,持有“入伍通知书”。

2、自愿申请学费资助。

三、学生申请学费资助、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需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退役士兵入学学费资助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退役证明”(附带退役证明编号)及复印件2份。

2、“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一式两份)。

3、退役负责安置的民政部门开具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证明”(2份)。

注:资助期限为全日制普通高等学历教育一个学制期,但要按照学年进行申请,每次只能申请当前学年学费资助,故2016年和2017年入学已交申请表成功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士兵,本次还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本年度学费资助。

(二)申请大学生入伍服兵役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需提交的材料

1、 正式“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征兵办公室”红盖,2份)。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此表需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

(三)申请大学生退役复学学费资助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退役证明”(附带退役证明编号)及复印件2份。

2、“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一式两份),此表需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

注:往年已成功申请的退役复学或入学学生,本次无需再申请。

(四)申请毕业生直招为士官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需提交的材料

1、正式“入伍通知书”复印件(需加盖“征兵办公室”红盖,2份)。

2、《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此表需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打印本表(手填及复印无效)。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四、相关工作要求和说明

(一)各分院、各辅导员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在本分院2018年新生、在校生和毕业生中积极宣传大学生服兵役学费资助、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相关政策,调查掌握退役士兵考入大学、入伍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复学学生情况。

(二)各分院、各辅导员要认真做好学生的信息、身份核实等基础性工作,杜绝弄虚作假行为,组织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役士兵考入大学、入伍服义务兵役和退役复学学生,携带相关材料到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赵清爽处办理申请手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为0451-88122603。

(三)提交申请材料截止日期为2018年10月25日。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审核申请学生信息,确认无异议后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四)往年度退役士兵考入大学、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复学和直招为士官,但未申请学费资助的学生,本年度可以补交学费资助申请,需提交的材料同上。

附件1:2018-2019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申请表

附件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附件3: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附件4: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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