柔力球套路比赛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任务
给所有组织比赛者和参加比赛者提供一个统一客观的评分标准,以求达到比赛的公平公证。
第二条:竞赛内容与时间
一、内容:表演项目分规定套路和自选套路。自选套路中又分为单人、双人和集体。具体内容应依据比赛规模和各地区的实际情况,由主办单位制定的规程确定。
二、时间:自选成套动作的时间为
集体自选套路4 ′ 00 ″ 4 ′ 30 ″
双人自选套路3 ′ 00 ″ 3 ′ 30 ″
个人自选套路2 ′ 30 ″ 3 ′ 00 ″
第三条:抽签
一、预赛抽签可在赛前(由组委会或技术委员会上)进行公开抽签,决定比赛的出场顺序。
二、决赛抽签:排序方法有三种
第一种:由各领队或各队长亲自抽签决定比赛出场顺序。
第二种:按预赛的出场顺序进行比赛。
第三种:采用预赛成绩倒排序的方法进行比赛。(如:30、29、28、27……)
第四条:比赛音乐
一、规定套路的音乐由大会统一播放。
二、自选套路音乐各队必须将音乐录制在高质的盒式录音磁带“ A ”面的开始,如有播放条件也可使用光盘。
三、磁带或光盘必须标明单位、队名、组别、个人姓名、出场序号。(使用光盘必须标明曲目)。
第五条:参赛人数、组别与更换运动员
一、参赛人数:除单人和双人自选套路外,集体规定和自选套路一般为8至12人。主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程中确定。
二、组别:按年龄可设甲组、乙组等。年龄组的分段,主办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规程中确定。
三、更换运动员:更换运动员的单位必须在赛前向竞赛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实符合规定者方可参赛,(已报名的替补队员除外)。
第六条:运动员的服装和饰物
一、穿适合该项目的运动服装,或有民族特点的运动服装。
二、不能穿高跟鞋,应穿软底的便于运动的如:胶鞋、旅游鞋等。
三、集体项目的运动员应服装统一整齐。(男女允许有别,但必须统一)。
四、头饰可带发卡、发夹、一般头饰,要美观大方,可着生活淡妆。
第七条:竞赛器材与场地
一、竟赛器材:
1.球为圆形,直径为6.8厘米±0.2厘米;球体重量为27克,球体内装有27克的沙砾,总重量为54克±2克。
2.球拍总长(包括拍框、拍颈和拍柄)在45厘米--- 54厘米之间,拍框厚度8毫米—10毫米。拍框内缘内低外高有两条对称的斜面,斜面角度在35°—45°,拍颈拍柄总长23厘米—30厘米。拍框内径20.7厘米,拍面要平整,厚度为0.6毫米—1毫米,由柔软有弹性的橡胶或橡塑材料制成,在球拍水平放置时,拍面可有2毫米—5毫米的自然下垂。拍面的中心应为下垂的最底点,拍面下垂度不得超过比赛时所用球拍拍框厚度的一半即4毫米—5毫米。拍框材料可以是碳纤维、铝合金、硬塑料或其它坚固材料制成。球拍的总重量120克—200克。
3.球拍与球必须使用组委会指定的统一标准的合格产品。
4.比赛中所使用的球拍和球表面不得有任何装饰物。
5.套路比赛中可持一拍一球、双拍一球或双拍双球完成,不允许一拍持多球。
二、场地要求:
1.比赛现场各队不得携带任何道具和广告宣传品。
2.比赛场地的地面要平坦、防滑,室外场地风力不能过大。
第八条:检录与比赛中的弃权
一、在比赛开始前的20分进行第一次检录,赛前10分进行第二次检录,二次检录不到者即以弃权论。
二、二次检录后不能按时参加比赛者按弃权论处。
三、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比赛者要在赛前通知竞赛组。
四、预赛后不参加决赛者要向竞赛组递交书面材料,经同意后保留预赛成绩,否则即以弃权论。
五、参赛者场内受伤不能继续比赛,裁判长有权令其中止,经简单治疗即可比赛的可安排在该组的最后参赛。如果已经是该组的最后一名时,可安排在下一项目的前面参赛。如果因伤不能在上述时间内比赛或比赛已结束则作弃权论。
第九条:竞赛赛制与计分方法
一、竞赛赛制:
1.一轮比赛制:参赛者只进行一场比赛就决出比赛的名次;
2.二轮比赛制:参赛者需进行两轮比赛,第一轮为预赛;第二轮为决赛;
3.二轮淘汰赛制:参赛者需进行两轮比赛,第一轮为预赛,(或称淘汰赛)淘汰数量多少由规程确定。第二轮比赛为决赛,即将第一轮比赛的优胜者进行决赛
4.如果自选套路中个人和双人的报名人数超过一定限制,大会可以确定比赛音乐,运动员三至六人(组)同场比赛。
二、计分方法:
1.预赛成绩不带入决赛中,仅做为排列决赛出场顺序的依据,参赛者名次的确定,以决赛的成绩为准,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成绩相等,则以预赛中得分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名次并列,继后的名次空出。
2.预赛成绩列入决赛中,参赛者名次的确定按参赛者预、决赛成绩之和排列名次,如成绩相等,则以决赛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名次并列,继后的名次空出。
第十条:运动员入场和退场
一、运动员入场:运动员检录后,由检录员带到比赛场地外,准备完毕后队长举手向裁判示意,视裁判长举绿旗后,参赛者进入比赛场内,站好,队长再次举手示意放音乐比赛开始。二、运动员退场:比赛动作结束后退出比赛场地。在场边排列整齐等待裁判示分,示分完毕后向观众和裁判表示谢意,再将队伍带出比赛场区。
第二章 裁判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
第十一条:裁判委员会人员设置
裁判长:1人
副裁判长:1 —2人
裁判员:7人(其中5人为技术裁判,2人为艺术裁判)
记录员:1人
记时员:1人
检录员:2 —3人
宣告员:1人
音响师:1人
第十二条:裁判委员会(组)职责
一、裁判长职责
1.负责指导整个赛会的裁判工作,并按照规则管理好裁判工作,对其全面负责。
2.必须精通规则、裁判法及竞赛规程。
3.组织裁判员学习,确定裁判员分工,检查裁判工作准备情况、场地、音响等 ,指导裁判员赛前试评工作,处理比赛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4.主持技术会议,传达有关竞赛方面的决定,负责解释规则中的主要问题。
5.指导和检查各裁判组的工作,协助竞赛部门组织好赛前走场。
6.发出比赛信号,参与评分, 对教练员、运动员的错误行为给予处罚(批评教育、警告、取消参赛资格)。
7.赛前20分钟召集裁判员做好入场准备。
8.尊重裁判员评分、检查评分情况,若发现裁判员漏判、误判,有效分超出规定时,召集裁判员会商,与个别裁判员会商并及时给予纠正。
9.宣布比赛成绩。
10.做好裁判工作总结。
二、 副裁判长职责:
1.协助裁判长进行工作或分担某一部分工作。
2.裁判长缺席时代其行使职责。
三、仲裁委员会
仲裁按规则按规则仲裁处理各项申诉,对发生在比赛中的问题以及参赛队提出的书面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事关重大,可上报组委会研究决定。保证竞赛规则的公正实施,并对裁判委员会和裁判员的临场执裁工作进行监督。
四、裁判员职责:
1.必须精通竞赛规则和裁判法及竞赛规程
2.参加赛前裁判员学习和试评工作,服从工作安排。
3.裁判工作中必须做到严肃、认真、公正、准确。迅速独立地评分,认真填写评分表、示分卡。
4.发现教练员、运动员有违反竞赛规则的行为应及时向裁判长报告。
5.服从裁判长领导、听从指挥、遵守裁判员守则,有权用适当方式在适当场合向裁判长提出建议和意见。
6.技术裁判负责技术完成情况,、难度动作和组织编排的评分,;艺术裁判负责艺术表现分的评判。
五、记录员职责:
1.协助裁判长做好赛前准备工作,检查各种竞赛用表以及裁判组临场工作用具的准备情况。
2.根据 技术会议有关规定,记录参赛队弃权、更换运动员情况,送交裁判长。
3.负责抽签后各组参赛顺序登记工作。
4.比赛中负责登记各裁判员示分卡的分数,准确无误地将最后计算得分递交裁判长。
5.负责记录比赛中各队的掉拍、掉球球拍、球落地(触地)次数。
6.与计时 员配合将各项比赛的成绩整理成册,送交裁判长,并将各种资料和评分记录送交竞委会归档。
六、计时员职责:
1.协助记录员工作,熟练掌握计时器性能。
2.按规则要求准确记录集体、双人、单人成套动作时间,时间不足或超时,应及时报告裁判长。
3.时间不足或超过时,记时表不得回表,必需经裁判长检查后,方可回表。
七、检录员职责:
1.熟练掌握竞赛程序、全面负责检录工作。
2.按时进行检录,保证各队准时出场参加比赛,
3.赛前检查运动员所使用的球拍和球是否符合规则要求,发现有不符合规则的器材及时要求运动员更换。
4.检查运动员的服装、饰物、鞋是否符合规定,如发现问题及时给予纠正。
5.一般赛前20分钟进行第一次点名,赛前10分钟进行第二次点名。并向运动员解释有关比赛的注意事项。
6.出现有弃权的队和参赛者,应立即通知裁判长。
八、宣告员职责:
1.熟悉柔力球的基本原理和风格,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
2.介绍裁判委员会成员,介绍相关的柔力球技术知识,和评分标准。
3.宣布比赛开始、结束、竞赛内容、出场次序等。
4.帮助裁判长完成赛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
九、音响师职责:
1.赛前收好比赛用的录音带、光盘,详细填写磁带登记表,根据比赛出场顺序进行编号。
2.检查音响器材保证正常运行,放音顺序准确无误,音响效果良好。
3.比赛时根据裁判长发出的开始信号,场上运动员举手示意后开始放音,动作结束终止音乐。
4.比赛过程中不得将录音带转借他人或复制,比赛结束后及时将录音带归还各队及个人,不得丢失。
第三章 教练员、运动员
第十三条:对教练员、运动员的要求
一、对教练员的要求:
1.必须熟悉竞赛规则和竞赛规程。
2.服从竞委会领导。
3.组织本队运动员按时参加比赛。比赛时不得进入比赛场地示意和喊叫。
4.不得向裁判员询问有关评分问题。
5.比赛中若发生不是运动员本身的原因造成的比赛中断,有权向裁判长申请重做。
6.对裁判员错误的裁决和违纪情况有权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但必须服从仲裁的最终裁决。
二、对运动员的要求:
1.了解竞赛规则和规程;
2.服从竞委会和裁判组的指挥。
3.提前20分钟到检录处检录,并做好赛前准备。
4.做好了比赛准备要向裁判长举手示意,看到裁判长举起绿旗后再进入比赛场内。第二次举手示意,请求播放音乐。
5.在比赛中若发生不是运动员本身的原因造成的比赛中断,有权向裁判长申请重做。(不扣分)
6.如运动员不遵守大会规定,经教育、劝告无效,则取消其比赛资格。
第四章 评分方法
第十四条:柔力球套路的评分
套路的评分
(一) 分数的扣除:
成套动作的满分为100分,评分最少扣到0.5分或0.5的倍数,比赛时间不足或超出,以及不符合规程要求的人数由裁判长扣分。
(二)运动员最后得分的计算:
裁判员的技术平均分加上艺术平均分,再减去裁判长应该扣除的分,为该参赛者(队)的最后得分。最后得分精确至小数点后二位,并采用四舍五入制。
二、调整有效分之间的差数
(一)有效分的平均值在95以上者,有效分之间的差数不得超过2分。
(二)在90分至94.95分之间得分有效分之间的差数不得超过3分。
(三)在85分至89.95分之间得分有效分之间的差数不得超过5分。
(四)在85分以下者有效分之间的差数不得超过7分。
(五)当几个中间分的差若超过上述规定,而会商又难以解决时,可采用基分的方法计算该参赛者(队)的最后得分。
(六)基分的计算方法:
基分:裁判员中间分的平均分+裁判长的评分
三、套路中错误的扣分
(一)掉球:每掉一次扣0.5分
(二)掉拍:每掉拍一次扣1分
(三)中断:引化中断一次扣0.5分
因掉球或掉拍所引起动作的中断或失去节奏,在一个八拍以内不再追加扣分;超过一个八拍,要追加扣至0.5分。
因动作不熟练、摔倒或动作失败所引起成套动作中断。
在4拍之内扣至0.5分
在8拍之内扣至1分
在8拍以上扣至2分
(四)球和球拍上不得附加任何饰物,赛场上不得使用任何道具,否则从成队分中扣掉1分。为了提高控球能力擅自改装球拍,在拍框上加装附件,在拍面上涂抹防滑材料等比赛不计成绩。
(五)集体套路中参赛人数不得少于规定要求,否则每少一人扣1分。
(六)比赛中不能拿道具,如横标、花束、宣传品、广告等,如有者扣1分。
(七)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在场内外指挥,大声叫喊扣1分。(特殊情况除外)
(八)因主观原因运动员要求重做扣10分。
(九)比赛中超过了规定的用球数量不计成绩。
第十五条:规定套路的评分
一、规定套路分值的构成
(一)规定套路技术完成情况的分值之为80分。
(二)完成成套动作的艺术分为20分。
规定套路动作的最高分为100分。
二、规定套路的评分因素
(一)成套动作的技术完成,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如动作完成时的用力方法、部位、路线、方向、拍节等。
(二)完成成套动作的艺术性。如完成动作时身体的姿态,动作的幅度、力度、节奏、韵律、表现能力、全套动作的熟练性、以及精神面貌、服装、队列队形等。
三、规定套路技术分值的构成
(一)、规定套路完成情况的扣分
运动员完成动作时出现的技术、路线、方向、拍形、拍位、旋转角度及动作的衔接等各种错误,根据其轻重程度分别按轻微错误、显著错误、严重错误三种情况进行扣分。
1、 轻微错误扣1至2分
错误主要表现为:稍偏离了动作的方向和部位,技术动作质量完成稍差,或有个别人失去节奏,遗忘漏做,影响了集体的一致性。
2、显著错误扣2.5分至5分
有明显技术错误,规定的部位、方向和路线有显著错误,动作不太协调、圆润,动作质量较差,有1/3人失去节奏,遗忘漏做,影响了集体的一致性。
3、严重错误------扣5.5至10分
完成动作时,技术有严重错误,动作变形、歪曲或摔倒,有1/2以上的人失去节奏,遗忘漏做,严重地影响了集体的一致性。
(二)规定套路中五类基本技术的扣分
1、规定套路中包含摆动、绕环、抛接、翻拍、转体和旋转五类基本技术。全套动作的的技术最高分为80分,根据各类动作的评分细则,给每类动作扣分。每类动作的总扣分最多不得超过10分,全套动作中每类动作不重复扣分。用80分减去每类动作的扣分总和,最后得出规定动作技术分的分值。
2、各类技术动作的评分细则
(1)、摆动类
①、屈臂过多,拍形、拍位、步伐不够准确,姿态欠佳扣1 — 2分。
②、摆动弧形不够圆满,沉移过程不够充分,拍位不准确,姿态显著不符合规格要求扣2.5至5分。
③、动作严重不符合摆动要求,球与拍分离、平托球摆动扣5.5— 10分。
(2)、绕环类
①、绕环时圆不够正、不圆、姿态欠佳扣1 — 2分。
②、 绕环时球脱离球拍,用力不协调没有腰腿配合扣2.5 — 5分。
③、绕环时有托球、挑球、用力不合理,严重不符合技术要求扣5.5 — 10分。
(3)、抛接类
①、抛球与技术要求不符,姿态欠佳扣1 — 2分。
②、与技术要求显著不符,拨球、挑球严重扣2.5 — 5分。
③、与技术要求严重不符,拍弧关系发生错误扣5.5 —10分。
(4)、转体和旋转类
①、转体角度不足和超过,身体不平稳扣1 — 2分。
②、水平旋转、侧位旋转稍偏离转动轴,姿态欠佳扣2.5 —5分。
③、严重不符合技术要求,出现错误过多扣5.5 —10分。
(5)、翻拍类
①、翻拍不够圆活流畅,姿态欠佳扣1 — 2分。
②、翻拍过程中不正、不圆、位置偏离整体、不连贯,用力不协调扣2.5 — 5分。
③、翻拍时球与拍分离,身体不能整体运力完成翻拍动作,出现错误,扣5.5 — 10分。
(三)艺术分
1、进场与退场以及完成全套动作时队列、队形是否协调一致、整齐化一,分值为2分。
2、动作的幅度、力度、节奏、衔接是否符合要求,分值为8分。
3、身体姿态优美,动作细腻柔婉,圆润流畅,韵律感,分值为6分。
4、精神振奋、气质昂扬、尊重观众、尊重裁判、文明礼貌分值为2分。
5、服装整齐美观,大方高雅分值为2分。
规定套路艺术分为20分,根据以上要求,对错误或不足给予扣分,最后得出总艺术分。
第十六条:自选套路的评分
一、自选套路分值的构成
(一)完成情况:40分
(二)难度动作:15分 (不封顶)
(三)组织编排:30分
(四)艺 术 性:15分
全套动作的最高得分为100分。(不封顶)
二、自选套路的评分因素
(一)完成情况:自选套路中四类基本技术动作在完成过程中所出现的技术错误。
(二)难度动作:在完成四类基本技术的同时完成的难度动作。(详见难度细系数表)在保证基本动作质量的前提下完成的有价值、有美感符合柔力球特色的创新动作。
(三)组织编排:成套动作的组织编排,是反映运动员技术水平和教练员创造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柔力球自选套路的组织编排, 首先要符合柔力球运动本身的技术特点,要求动作轻灵沉稳、中正平舒、圆润流畅,全身协同用力、浑然一体、刚柔相济、连绵不断。每个动作环环相扣、式式相连,通过身体的旋转和持拍臂的连续划圆以及手的缠旋,使球拍与球之间保持离心力和向心力的动态平衡,除了个别的抛接动作之外,球拍与球始终沾连粘随保持接触。整套动作编排合理、变化丰富,打出太极柔力球运动的风格和韵味。集体自选套路包括四次以上的队形变化。
(四)成套动作的艺术性:全套动作变化丰富,有准确的节奏感和韵律感,能很好的体现所选音乐的意境和情感于全套动作中。动作的幅度、力度、节奏、韵律、表现力、动作的熟练性、以及精神面貌、服装、集体包括队列队形等。
三、自选套路完成情况的扣分
运动员完成动作时出现的技术、路线、方向、拍形、拍位、旋转及动作的衔接等各种错误,根据其轻重程度分别按轻微错误、显著错误、严重错误三种情况进行扣分。
(一)轻微错误扣1至2分
错误主要表现为:稍偏离了动作的方向和部位,有轻微的技术或身体姿态错误,动作质量完成稍差。集体自选中有个别人失去节奏,遗忘漏做,影响了集体的一致性。
(二) 显著错误扣2.5分至5分
有明显技术或身体姿态的错误,动作不太协调、圆润,动作质量较差,集体自选中有1/3人失去节奏,遗忘漏做,影响了集体的一致性。
(三) 严重错误------扣5.5至10分
完成动作时,技术和身体姿态有严重错误,动作变形、歪曲或摔倒。集体自选中有1/2以上的人失去节奏,遗忘漏做,严重地影响了集体的一致性。
四、自选套路中难度动作的评分
(一)难度动作名称与分类:
A组动作:
a类、完成基本技术中的云手、下式、下叉、歇步(直腿、曲腿)。
b类、完成基本技术中的腾空(双脚离地)、平衡(单腿支撑)。
c类、拍尖向下的左、右平旋,体侧、拍尖向下的八字绕环。
B组动作:
a类、背后腿下的接球、翻拍。
b类、螺旋盘绕。(由下而上、由上而下)
c类、绕环中的翻拍。
C组动作:
a类、720度以上的转体(一个支撑点一次完成720度)。
b类、拍尖向下的正反螺旋盘绕。
双拍单球、双拍双球的难度系数:
a类、双拍单球交替完成的动作,在原该动作的系数上加0.1。
b类、双拍双球同时完成的动作,在原该动作的系数上加0.2。
c类、双拍双球依次完成的动作,在原该动作的系数上加0.3。
(二)难度动作的分值
每完成一个难度动作分值为2分
(三)难度动作明细表 (略)
(四)难度动作最后得分
1、每完成一个难度动作×该难度动作的难度系数为该难度动作的得分。
2、全套动作中重复完成的的难度动作不重复记分,以得分最高的一次完成分记入总分,但失误的分数要从全套动作完成分中扣除。
3、同时完成的难度动作分别记分(如:在完成拍头向下的螺旋盘绕的同时完成的翻拍)。 五、自选套路评分细则
(一)各类技术动作的评分同规定套路
(二)难度动作的评分(见难度系数明细表)
1、完成动作的幅度质量不够扣至0.5 - 1分
2、完成时姿态欠佳扣0.5 - 1分。
3、动作没有完成、失误不得分。
4、能够顺利完成以往全国比赛没有出现和历史上没有公开展示过,符合柔力球技术规范,有美感、有价值的创新动作的分值有大会技术委员会计商讨认定后加3分。 (注:参赛队如有创新动作需在报到时声明,是否为创新动作由大会技术委员会在正式比赛前集体认定)
(三)组织编排的评分
1、全套动作选择和组织编排不符合柔力球运动的特点,扣至5分。
2、动作的选择和编排应流畅自如,不折、不断、不停否则扣至1分。
3、全套动作中,动作单一或在同一处过多重复无价值的动作扣至1分。
4、全套动作的连接不合理,扣至1分。
5、集体项目的自选套路中,至少要有四次队形变化(不包括入场和退场),队形变化应流畅、准确、图形清晰,并充分利用场地。
(1)每少一次队形变化,扣1分。
(2)队形变化单一,图形单调,扣至1分。
(3)队形变化杂乱,图形不清晰,扣0.5分。
6、音乐与动作不协调,动作结束与音乐不一致,扣至1分。
7、全套动作必须带球完成,不允许持空拍表演动作(全套动作开始时和结束时的造型除外),全套动作应连贯流畅,持空拍表演、表演过程中球失去离心力,球拍托球运行,每四拍扣2分。
8、在球抛入球拍做第一个动作时开始计时,到成套动作结束时停表,时间超过或不足,则扣1分,此分由裁判长从完成动作的平均分中扣除。
9、整套动作的时间:音乐开始后运动员允许有入场行进或徒手准备动作,但必须在音乐主题曲开始前的一个八拍以内完成,否则将扣0.5分。
10、全套动作的连接顺序和编排形式与规定套路相同扣至4分。
组织编排错误扣分之和,最多不超过20分。
(四)艺术性的评分
1、进场、退场队列,队形的完整与动作的协调一致性,全队的精神面貌、赛场文明礼貌及服装等。占5分。
2、全套动作变化丰富、衔接顺畅,有准确的节奏感和韵律感,而且能很好的体现所选音乐的意境和情感于全套动作中。占5分
3、完成动作的表现力,如幅度、力度、姿态。 占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