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通知公告

2017年03月23日 00:00 学工处 

学工处[2017]03号

各分院: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要求,大力宣传国家资助政策及成效,激励我院受助学生奋发自强、立志成才、感恩奉献,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决定继续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口号和主题

活动口号: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活动主题:助学·筑梦·铸人

二、活动参与对象和时间

学院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

2017年3月23日-4月10日

三、征文要求

1、征文活动主要面向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相应征文。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5、征文正文格式要求

①页面设置:A4纸;②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③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④字符间距:标准;⑤行距:全文行距1.25倍;⑥作者:题目下方标明分院、班级、姓名及指导教师姓名。

四、征文选送数额

各分院首先对本分院学生上报的征文进行初选,评选出优秀的征文推荐上报学工处,各分院推荐上报征文数量为5-10篇。

五、评选与表彰

本次征文活动学院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获学校一等奖征文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评选。

六、工作要求

1、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为每名提交了参赛征文的学生指派指导教师,对征文的撰写进行指导。

2、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3、请各分院于2017年4月5日前将本分院评选出的优秀征文以电子版(WORD)的形式上报学生工作处赵清爽办公网邮箱。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学生工作处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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