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院:
2015年度国家征兵工作已开始,为了做好我院大学生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宣传、组织报名和学费补偿申请工作,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招收对象
学院2013级2014级在校专科学生和2015年专科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年龄为17至22周岁;毕业生,年龄为17至24周岁;男性年龄不超过2 4周岁(截止当年7月3 1日,下同)、女性年龄不超过2 3周岁;政治和体格条件按照征集义务兵有关规定执行。专业不限。
二、征兵流程
(一)在所在分院预报名
有应征意向的学生在分院预报名,分院做好学生报名登记工作。
(二)网上报名阶段
有应征意向的学生登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进行实名注册,然后进行网上报名。填写、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一式两份),女兵还应填写、打印《应征女青年网上报名及审核表》,交予学校武装部(学生工作处),并填写相关表格。提醒:报名学生一定要牢记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备后续使用;填写《申请表》时,一定将要所有信息项填完,特别是“应缴学费数”和“实缴学费数”两项一定要填,不然无法申请学费补偿。
(三)初检初审阶段
报名学生按报名地武装部要求和时间(在学校所在地报名的是呼兰区武装部,学校武装部转达。在其它地报名的,按当地武装部要求和时间)参加身体初检、政治初审,符合条件者确定为预征对象,学校武装部将《登记表》和《申请表》审核盖章发给毕业生本人,并完成网上信息确认。初审、初检工作最晚在7月15日前完成。
(四)实地应征阶段
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结合初审、初检工作同步进行体格检查和政治审查,在放假离校前完成预定兵;在户籍所在地应征入伍的,须持《登记表》和《申请表》7月30日前到当地县级兵役机关参加实地应征。
(五)批准入伍阶段
9月初学校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为其办理批准入伍手续,发放入伍通知书。
(六)提交学费补费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
已被批准入伍的学生,于10月10日前将“入伍通知书”复印件(一式两份)、已签字盖章的《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报送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赵清爽老师处。
三、工作要求
(一)各分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征兵工作,分院书记或副书记牵头开展,做好政策宣传和组织报名工作。
(二)请各分院于6月底前将学生预报名情况上报学校武装部。
四、注意事项
在毕业生中直招士官工作,待呼兰区武装部另行发文通知。
女兵征兵事宜由省和流程与男兵稍有不同,具体事宜以应征地武装部相关规定和通知为准。
附件:高校学生参军入伍优惠政策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武装部(学生工作处)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