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各分院上报有6名学生无故连续旷课两周以上,根据国家教育部21号令《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手册》第三章第五节第四十二条规定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院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名单如下:
计算机与艺术传媒分院:2013级室内设计技术3班杜鑫鑫、2013级软件技术2班代忠伟。
经济管理分院:2013级市场营销二班李萌萌、2012级工程造价二班张驰。
根据规定对以上6名学生按自动退学处理,取消学籍,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2014年4月8日—2014年4月16日)与学籍科联系,联系电话:88127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