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的通知-通知公告

2014年11月18日 00:00 学工处 

学工处【2014】15号

各分院: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资助力度,增加财政投入,扩大资助范围,提高资助标准,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各学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证了“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为大力宣传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全面展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取得的巨大成就,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感恩教育,也展现新一代大学生的青春奋斗风采,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中国银行和中国青年报社决定联合举办“助学·筑梦·铸人”主题征文活动。现将我院征文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文的口号和主题

本次征文活动的口号是“中国梦·谁的青春不奋斗”。

征文主题是“助学·筑梦·铸人”。

二、征文对象

学院在籍的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

三、征文要求

1、征文活动主要面向国家助学政策受助学生(含在校生及毕业生,以下简称“受助生”),撰写自己的青春奋斗故事,以受助生生活、学习和工作经历为核心,撰写相应征文。

2、题目不限,体裁为记叙文,一般每篇集中讲述一位受助生的故事。无论征文核心人物是作者本人还是他人,均要求内容真实,感情真挚,突出人物个性和独特经历,传递正能量。提倡短小精悍,文风平实,字数不超过2000字。

3、作为征文核心人物,在校受助生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积极参与各种有益活动,形象良好;已毕业助学贷款受助生必须能够按时归还助学贷款,工作业绩突出。

4、征文须保证从未在其他刊物上发表;严禁抄袭,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评资格。

5、征文正文格式要求

①页面设置:A4纸;②页边距:上下左右均为2厘米;③打印格式:正标题小二黑体加粗,副标题小三黑体,一级标题小三黑体,二级标题四号宋体加粗,正文四号宋体;④字符间距:标准;⑤行距:全文行距1.25倍;⑥作者:题目下方标明分院、班级、姓名及指导教师姓名。

四、征文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19日至11月27日。

五、征文活动方式

本次征文活动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办,各分院协办。活动采用逐级选送、逐级评审的方式,各分院评选出优秀征文推荐到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最后由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聘请专业教师组成评审组,确定最终评审结果。

六、征文选送数额

各分院首先对本分院学生上报的征文进行初选,评选出优秀的征文推荐上报学工处,各分院推荐上报征文数量为5-10篇。

七、评选与表彰

本次征文活动学院设置: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获学校一等奖征文报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参加评选。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评选设:特别奖1名,获奖者将受邀参与“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彩虹桥”中外学生文化交流项目由中国银行赞助,获奖同学将受邀于2015年暑期出国学习和交流;一等奖:1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2000元;二等奖:2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1000元;三等奖:100名,颁发荣誉证书及奖金500元。

八、工作要求

1、各分院要高度重视本次征文活动的开展,精心组织实施,为每名提交了参赛征文的学生指派指导教师,对征文的撰写进行指导。

2、要通过征文活动的开展,大力宣传国家各项学生资助政策。要把推荐评选与教育引导结合起来,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思想道德建设,激励广大学生成长成才。

3、请各分院于2014年11月27前将本分院评选出的优秀征文以电子版(WORD)的形式上报学生工作处赵清爽办公网邮箱。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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