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0―2011学年度2011届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通知-通知公告

2011年06月13日 00:00 学生工作处 

学工处[2011]11号

各 系:

根据黑高工委联字〔2011〕10号“关于评选表彰2011年黑龙江省优秀毕业生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按照《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及时做好我院2011届毕业生的“先、优”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级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

二、评选范围:

各系2011年毕业的学生

三、评选名额:

1、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2011届毕业班级各1名。

2、校级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团员的评选比例分别为各系2011届毕业生总数的10%、8%和10%。

四、评选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和执行学生管理规定、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勇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在校期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团干”等荣誉称号和一次三等以上奖学金(包括三等)或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的荣誉,或在有关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3、学习勤奋,学业成绩优秀,各科考试科目均无补考。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和其他公益活动,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4、前两学年德育考核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5、前两学年体能测试成绩均在良好以上。

(二)校级三好学生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拥护改革开放,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勇于向不良现象做斗争;

2、积极参加劳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尊师爱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3、学习目的明确,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异,学年至少获得过一次校级先、优和一次三等以上奖学金(包括三等)或国家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的荣誉。;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

5、学年德育考核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

6、学年体能测试成绩在良好以上。

(三)校级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关心集体;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勇于批评和自我批评,作风民主,办事公正,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2、积极组织和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工作责任心强,有奉献精神,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胜任承担的社会工作,并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热心为同学服务,主动帮助同学解决困难,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3、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刻苦钻研,勇于进取,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德育考核在85分以上;

4、体育成绩达到国家规定的锻炼标准,带动学生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搞好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5、范围为任期满一年的学生总会、学生分会、班委会等各级学生干部。

6、学年体能测试成绩在良好以上。

7、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四)校级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关心国家大事和国际时事,要求上进,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

2、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关心帮助他人。有先进事迹,在同学中具有影响力。

3、热爱本专业,具有稳固的专业思想。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成绩优良,获校级及以上奖学金或综合排名在班级前30%以内。

4、注重文体素质修养,积极参与学院组织各项活动。

5、在团内担任职务,熟悉团的业务,善于配合和协调团组织的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团内民主生活会,并能结合有关重大时事积极主动地组织开展具有自身特点的团日活动。

6、积极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在活动表现突出,获得表彰。

7、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团的活动,认真完成团的工作并能及时总结,具有全局观念,勇于承担工作任务。

(五)校级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关心国家大事和国际时事,要求上进,树立正确人生观和价值观。

2、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积极关心帮助他人。

3、认真履行团员义务,在团员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4、热爱本专业,具有稳固的专业思想。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刻苦勤奋。学习成绩优良,获校级奖学金或综合测评排名进前50%。

5、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参加各类志愿者服务,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6、关心团组织建设,经常为团建工作出谋划策,诚恳提出宝贵意见。

7、按时交纳团费,无拖欠现象。

五、工作要求:

1、各系领导及相关辅导员老师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2、各系认真组织本系相关人员严格按评选条件、比例、要求进行评选,并认真组织指导学生填写评选后的“先、优”相关材料;

3、各系相关的学年班级评选后,要及时上报系办,系办要进行严格审核,审核后必须在全系范围内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学生工作处;

4、优秀团干、团员由所在支部民主评议,推荐候选人,经所在团总支初审,向所在单位党支部汇报同意后报校团委审批。

5、各系于6月28日前将“各系推荐名单”( EXCEL电子版,详见附件)报发学工处赵清爽邮箱。学工处组织审核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上报院领导审批。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团委

二O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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