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09学年度新学期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告

2008年08月22日 00:00 学工处 

各系、辅导员、班主任

现将新学期开学初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做好老生返校注册工作

学生报到时间为8月23、24日,要求学生先交学费后注册。

(一)学生交费时间地点

23日、24日学生交费地点在图书馆一楼自习室,由财务处统一收费,请做好通知工作。

(二)学生注册时间、地点

请各系负责学籍注册人员于24日统一注册。师范教育系学生注册地点在第二教学楼一楼大厅;其他系在第一教学楼一楼大厅。

(三)关于特困生

特困生因家庭困难不能按时缴费的,需本人申请,班主任、辅导员认定,系书记签字同意后方可注册;只能交部分学费的学生,需经系、学工处签字,报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到财务处交费。

(四)请各系于8月25日上午,分别将本系学生注册情况及实际到校学生人数情况报学工处学籍科。学生返校一周后,请各系将学生缴费情况报学工处。

二、做好迎新生各项工作

(一)根据本系各专业新生录取情况做好辅导员配备工作。请各系在收到新生人数后尽快将各专业班级辅导员配备初步方案报学工处。

(二)请各系做好迎新生宣传、接待准备工作。具体工作安排由学院统一召开迎新生协调会。

三、做好2007-2008学年度学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学生干部等评选工作。

请各系严格按评选条件根据学工处下达的人数指标进行评选,凡在校生班级需在班级进行民主评选和公示后报系审核,并于9月5日前将评选结果报学工处审批。

四、做好开学初学生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

(一)各系、各班级要严格对学生返校报到情况进行考核;

(二)做好对上学期末学生考试做弊、违纪学生教育及处理工作,并做好对开学初拟补考学生的教育工作,坚决杜绝学生替考现象。

(三)做好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加强寝室卫生检查工作。

五、做好“迎奥运、爱校园、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总结工作。

要求各系在本次活动中评选出先进辅导员、文明班级、文明个人,按15%比例进行评选。请各系于2008年9月10日前报学工处。

六、做好本学期学生工作计划

请各系学生办、班主任、辅导员根据年初学生工作总体计划,研究本学期学生工作,明确重点工作,做好本学期学生工作计划。

具体要求以下几点:

(一) 总结上半年学生工作经验,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议;

(二) 结合本系、本班级学生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研究本学期学生工作重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

学工处

2008年8月22日

上一条:2008年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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