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人申请,经济管理分院研究上报,学生工作处审核,同意2017级旅游管理2班张美双同学三等奖学金更改为一等奖学金。
如有异议,请3个工作日内与学生工作处联系,联系人:李丽炜,联系电话:0451-88127953。公示期为2018年9月21日至2018年 9月26日。
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21日
上一条:关于孔繁辉等4名学生转专业情况的公示 下一条:关于做好2018年度大学生入伍服兵役申报学费补偿资助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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