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6-2017学年文明班级的通知-通知公告

2016年09月04日 16:41  

学工处[2016]11号

各分院:

为激励广大班级形成勤奋学习、健康成才、奉献社会的良好班风,把学生培养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教育部、教育厅有关规定,按照《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奖励办法》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将开展文明班级评选活动,为及时做好文明班级的评选工作,现将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文明班级

二、评选范围:

学院全日制在籍2015和2016级班级。

三、评选名额:各分院按参评班级总额的12%评选文明班级。

四、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全班同学在班、团干部的带领下,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团结友爱,比学赶帮,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
  2.有一支热爱工作,团结协作,业绩突出的班、团干部队伍。
  3.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院各项规章制度,评比期内全班无一人受行政处分。
  4.教学秩序良好,课堂出勤率高,教师评课优秀率85%;

 5.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全班同学体育课考试成绩必须有70%在良好以上。

 6.认真遵守“教室文明守则”,健全教室管理和卫生值日制度,室内环境整齐、清洁、明亮,无损害公物现象。
  7.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注意寝室整洁、卫生,评比期内每班须有两个以上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

五、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学生工作处向各分院下发《通知》,各分院公布评选范围、名额、条件、程序及安排;[2016年9月4-5日]

(二)辅导员根据相关的评选条件向分院提交书面申请;[2016年9月6日-10日]

(三)各分院对辅导员提交的申请进行备案,并严格按评选条件对申请班级在一学年的各项表现进行记录考核,并在2017年6月15日前拟定本分院推荐名单,在分院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学生工作处提交拟定推荐名单;[2016年9月16日-2017年6月15日]

(五)学生工作处汇总、审核各分院拟定推荐的班级名单,并将审核合格班级名单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无异议后确定正式文明班级名霎时[2017年6月16日-22日]

六、工作要求:

(一)各分院领导及相关辅导员老师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各分院认真组织本分院相关人员严格按评选条件、比例、要求进行评选;

(三)各分院2017616日前将“附件:各分院2016-2017学年文明班级名单汇总表”传到学工处赵清爽办公网邮箱,并将此表纸制版本(分院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分院盖章)报送学生工作处。

附件:各分院2016-2017学年文明班级名单汇总表

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6年9月4日

 

上一条:关于对曲歌等6名学生进行自动退学学籍处理的决定 下一条:学院16届学生总会干部名单公示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