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农垦职业学院
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的工作通知
各分院、辅导员: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配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完善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数据信息的紧急通知》(教财厅函[2018]29号)、《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19]1号)及《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的通知》(黑教学函[2019]21号)文件精神,及时完成在校、在籍学生信息核准、父母信息补录上传等工作,确保个税改革中“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落地,现就我院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通知如下:
一、核准和补录对象
1.核准和补录对象为2019、2020级学生;
2.2018级学生在2019年3月已经核准和补录,如此次有需要补录的学生也可以按要求上报。
二、核准和补录内容及注意事项
1.核准内容
学生工作处在学信网上下载2019、2020级学生基本信息,由各分院组织辅导员、学生核准学生基本信息,包括学号、学生姓名、学生身份证件类型、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学生是否在职、入学日期、学籍状态
2.补录内容
⑴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年收入超过六万的(父母或学生),才涉及个税及个税扣除,不是所有学生都要采集,是否采集父母信息,应尊重学生和家长意见;
⑵涉及个税扣除的学生按《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格式填入父母或监护人1姓名、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类型、父母或监护人1身份证件号码、父母或监护人2姓名、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类型、父母或监护人2身份证件号码。
3.注意事项
⑴学生可以填报父母双方信息,也可以只填报一方信息,填报一方信息的请完整填写“父母或监护人1”相关的三项信息(姓名、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⑵学籍状态可选:注册学籍、暂缓注册、休学、保留学籍;
⑶学生和父母的身份证件类型可选:1-居民身份证、6-香港特区护照/身份证明、7-澳门特区护照/身份证明、8-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9-境外永久居住证、A-护照、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⑷学生和父母的姓名均以有效身份证件为准,分隔符用“·”,生僻字用大写汉语拼音代替(不含音调);
⑸若证件类型是“1-居民身份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编码规则;若证件类型是“C-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则证件号码需符合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编码规则;
⑹预科生、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尚未进入高等教育阶段,不参与本次填报。待注册的学生不具有学籍,也不参与本次填报;
⑺目前年收入不到六万,但以后工资会涨,这次可以报(备用),也可以等工资涨了再报。
三、时间安排
1.学生工作处发工作通知、辅导员通知学生
2021年2月4日-2月5日;
2.辅导员组织学生核准、填报补录信息
2021年2月5日-2月24日;
3.分院汇总、审核核准、补录信息报学生工作处
2021年2月24日-3月3日
4.学生工作处汇总报送教育部学信网
2021年3月10日前
四、工作要求
1.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工作是涉及民生的大事,事关学生及家庭的切身利益,请各分院、辅导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精准落实;
2.按照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补录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
3.学生数据信息核准和补录的工作涉及学生和家长个人隐私,请做好信息安全工作,各分院要组织辅导员与学生1对1核准、采集学生相关信息,留存核准、填报记录,不允许任何形式的群发、在线∕手机填报,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和采集质量;
4.各分院、辅导员要及时通知到2019、2020级每一位学生,为学生做好解释工作,确保此项工作按要求完成;
5.请2019、2020级每个学生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确保所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如因学生个人原因没有按要求、按时间上报数据信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
附件:高等教育学生父母或监护人信息补录表。
学生工作处
2021年2月4日